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將由購車轉向使用
——《2020年滄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要點》解讀
日前,我市制定《2020年滄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要點》,推動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助推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要點》提出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在新增或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5%,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由購車環節轉向使用環節,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據介紹,我市將依托北汽新能源,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積極精準承接北京汽車整車及零部件項目轉移。依托北汽新能源,加快打造渤海新區新能源產業基地,進一步提高我市新能源整車生產能力。統籌使用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轉型升級等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純電動整車、電動汽車零部件等產品研發支持,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推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智能化改造,推廣柔性生產、精益制造,提升產品品質,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充分發揮我市汽車配件企業優勢,積極承接汽車整車和零部件項目轉移,注重“補鏈、引鏈、強鏈”,努力打造京津冀汽車產業集聚區。大力推動滄州Apollo自動駕駛與車路協同項目建設,指導企業安全、有序進一步擴大智能網聯測試范圍,進一步探索智能網聯汽車應用范圍。
繼續推動公交領域推廣應用,新增或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例不低于85%;積極推動我市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試點申報工作。大力支持綠色低碳出行。落實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政策,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開展新能源網約車、分時租賃、市政環衛等業務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運營新模式。
落實新能源汽車現有優惠政策和通行便利措施,研究推動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由購車環節轉向使用環節的政策措施。相關職能部門在出租車運營補貼、停車位規劃建設、專用停車位建設補貼、停車費和道路通行費減免、稅費征收、保險購置、罰款繳納等方面研究新能源汽車使用環節具體便利政策措施。
優化充電設施分布結構,著力解決充電樁進小區難問題。研究居民小區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充電設施對外開放的措施和辦法。提高目前已建成充電樁的使用率。
加快住宅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和改造。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住建部門要將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筑設計、驗收規范,不滿足充電設施配件要求的新建住宅,不得為其辦理驗收手續。老舊小區改造要根據轄區電力容量對車停位進行改造。鼓勵住宅小區積極選用有序充電樁,鼓勵共享充電實現充電設施有效利用。規范轄區充電設施消防安全條件,物業服務企業要在規劃設計、用電容量等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提供安裝充電樁的便利條件,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及時出具安裝意見,不得收取量(容量)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