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1部門印發關于《甘肅省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能源汽車方面,通知明確: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
1)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并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及時落實《甘肅省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管理辦法》。2)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領域燃油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工作力度,支持充電基礎設施補“短板”建設和完善配套運營服務。3)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統籌利用既有資源空間,增加公共停車場、立體停車庫、小區停車位(場)及充電設施供給,推動鄉鎮以下具備條件的地區使用存量集體用地建設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等基本配套設施。4)鼓勵各地在充電電費、停車費以及自用充電樁建設等環節對引導新能源汽車消費予以支持,穩定汽車大宗消費。
甘肅省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產業〔2020〕684號)精神,穩定和擴大我省汽車消費,增強市場活力,暢通資源循環利用,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嚴格執行國家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
輕型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銷售和注冊登記。未經批準,不得提前實施國家確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公安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二、積極釋放汽車消費市場潛力
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消費擴大內需的實施意見和行動計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20〕41號)要求,各地要充分發揮汽車消費在全省促消費、擴內需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利用省市縣政府投入5500萬元對新購家用車輛給予補貼,在全省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支持、油銀保組合消費等形式多樣的家用汽車促銷活動,刺激汽車消費。各地應積極鼓勵和支持汽車行業協會、經銷商創新營銷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開展各類汽車展覽展銷和促銷活動,加大本省汽車品牌展銷促銷力度,積極推動農村車輛升級,激發城鄉居民購車熱情,挖掘汽車消費潛力。鼓勵汽車銷售企業通過降價促銷、買車送交強險等措施,促進汽車消費。加快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建設,積極擴大進口汽車消費。鼓勵開展以舊換新等促銷活動,擴大汽車消費總量。(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三、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
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并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及時落實《甘肅省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領域燃油車置換為新能源汽車工作力度,支持充電基礎設施補“短板”建設和完善配套運營服務。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統籌利用既有資源空間,增加公共停車場、立體停車庫、小區停車位(場)及充電設施供給,推動鄉鎮以下具備條件的地區使用存量集體用地建設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等基本配套設施。鼓勵各地在充電電費、停車費以及自用充電樁建設等環節對引導新能源汽車消費予以支持,穩定汽車大宗消費。(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四、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機動車
落實《甘肅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依法明確國三標準及以下老舊柴油貨車禁限行區域、路段,在全省地級城市主要進出口、高排放車輛通行主要道口、省內主要大型企業貨運車輛出入口實施電子抓拍和尾氣遙感監測,在做好機動車污染防治的基礎上,加快老舊柴油貨車淘汰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出臺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加快公共服務領域老舊車輛淘汰,嚴格超標排放監管,嚴控不達標車輛行駛,對于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依法實施強制報廢,對提前報廢更新的給予補助,積極引導消費者提前報廢更新老舊車輛,提高汽車產銷量。(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五、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
優化車輛交易登記等制度,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國家政策要求,繼續落實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和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合理布局二手車交易市場,強化二手車交易市場制度化管理,推進二手車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汽車維修數據歸集,建立二手車聯網核查制度,規范二手車交易流程,提高二手車交易登記便利性。發揮汽車維修電子檔案系統作用,支撐二手車交易,加快二手車流通,帶動新車消費。加強二手車行業管理,規范二手車經銷企業行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征收增值稅。(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六、用好汽車消費金融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首貸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放,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和服務,對汽車消費提供信貸支持,促進汽車銷售企業與銀行、保險聯動開展“組合優惠促銷”活動,把網上專場促銷與實地巡回現場促銷統一起來,打造促銷大平臺,形成拉動消費大聲勢。(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加快消費、擴大內需的現實性和緊迫性,積極主動履職,按照政策要求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市場環境。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與省市其他專項政策同類條款,原則上不重復享受。國家調整有關政策標準和規定的遵照調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