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物業管理條例》 從3月1日起就開始正式施行了而且咱們《條例》中的第四條也已經明確了《南充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物業管理納入本地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社區建設和社會治理體系, 建立物業管理和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機制, 有序引導業主自主自治, 促進物業管理健康發展;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一的物業管理信息共享平臺,為業主大會召開會議、物業管理招投標、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管理、業主實時查詢、 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等提供高效便捷、 公開透明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所以,物業管理的相關問題,也是受到了政府部門監督的。
所以物業管理的相關問題也是受到了政府部門監督的具體是什么部分負責監督問題該反應給誰在《條例》中的第六條也明確規定了
《南充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內業主大會的設立和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督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協調社區建設與物業管理的關系,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并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社區管理、 社區服務中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 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