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臨時占道停車場是按照《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由公安交管部門根據交通組織的需要,按照交通流量、道路寬度、剛性停車需求進行統一規劃、設置并納入統一管理。
二、道路屬公共資源,收費是為了體現占用道路資源的公平性。目前,成都中心城區臨時占道停車收費實行的是“收支兩條線”的財務管理模式,收入全部解交市級財政,支出按照財務預算管理辦法報請市財政、市建委審核批準后由市財政予以撥付,結余部分按照城建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統籌安排,用于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收費標準是依據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城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差別化收費標準的通知》(成發改收費〔2011〕1334號)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一)白天收費標準
一類區域:起價10元/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下同),第1小時后每半小時3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費,下同)。
二類區域:起價8元/小時,第一小時后每半小時2元。
三類區域:起價6元/小時,第一小時后每半小時1元。
四類區域:起價2元/小時,第一小時后每1小時1元。
(二)夜間收費標準
小型車臨時停放2元/4小時,滾動計費(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下同),包月停放100元/月;大型車臨時停放3元/4小時•次,滾動計費,包月停放200元/月。
以上車型劃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三)免收費的規定
在臨時占道停車場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
車輛駕駛人持殘疾人專用駕駛證的,免收停放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