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辦理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轄區內常住戶口。
5、需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辦理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本人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張家界市民政局
地址:子午路192號
電話:(0744)8222915
張家界市永定區民政局
地址:永定大道253
電話:(0744)8222525
慈利縣民政局
地址:張家界市慈利縣
電話:(0744)3237099
武陵源區民政局
地址:張家界市武陵源區
電話:0744-5618338
張家界各區婚姻登記處地址及聯系電話一覽
辦理限時及費用
辦理時限
視情況而定,一般可現場領取,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