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湘發改價調〔2019〕217號)和《婁底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婁政發〔2019〕13號)規定,近日,經婁底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婁底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作出批復,這標志著婁底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即將實行收費管理。
根據市公安交通管理和城市綜合管理部門依法許可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范圍,批復明確下列路段臨時停車泊位實行A、B類路段收費管理:湘陽街(氐星路一文藝路)、長青街(檀香路一甘桂路)、樂坪大道(萬富路一吉星南路東端)、婁星南路(湘陽街一湘中大道)、氐星路(火車站一吉星路)、新星南路(建設街一梅子灣大橋)、學院路(新科街以南、北)、西貿街(氐星路以西260m、婁星南路以東、西)、東貿街(新星南路一氐星路)、賢童街(婁星南路一新星南路)、新科街(學院路一氐星路)、清泉街(石馬路一氐星路)、春園路(月塘街以北ー長青街)、金谷路(湘陽街一月塘街)、市場西門道路、東西二街(南北街一景屏路)、南北街(長青街一東西一街)。
收費管理采取智慧停車+人工輔助的模式:A類路段2.5元/30分鐘;B類路段2元/30分鐘。臨時停車每次30分鐘內免費(含30分鐘),超過30分鐘后開始計費,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費,每個計費時段收費最高不超過40元。計費時段: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7:30-21:0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7:30-20:00。
據悉,批復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