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根據《福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現將我市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福州城區范圍內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方式:
(一)機場、車站、碼頭、交通樞紐站和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首末站、換乘站等配建的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二)下列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1、政府全額投資(指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和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專業停車場;
2、公立(辦)的醫院、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宮、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場館、博物館、養老院、殯儀館等配建的停車場所;
3、旅游景區配建的停車場所。
(三)道路停車泊位和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執行分區域差別化收費政策。
(四)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建設停車設施,要通過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選擇社會投資者。具體收費標準由政府出資方與社會投資者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統籌考慮建設運營成本、經營期限、社會承受能力、政府財力投入、土地綜合開發利用等因素協議確定。納入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范圍的停車場除外。
(五)除上述范圍以外的各類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據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根據市場供求和競爭狀況自主制定。
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對停車場價格管理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二、分區域差別化收費政策的區域劃分
(一)道路停車泊位區域劃分
一類區域:六一路以西,華林路以南,北大路、湖濱路、白馬路以東,閩江北岸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二類區域:
1、一類區域之外,連江路、北環東路以西,北環中路、北環西路以南,西環北路、楊橋路、江濱西大道、三縣洲大橋以東,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2、竹嶼路以西,橫嶼路以南,連江北路以東,化工路以北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3、鰲江路以西,鰲峰路以南,連江南路以東,江濱中大道以北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4、閩江大道以西,鳳岡路以南,金洲南路以東,浦上大道以北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三類區域:一、二類區域以外的區域。
(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的區域劃分
一類區域:六一路以西,華林路以南,北大路、湖濱路、白馬路以東,閩江北岸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二類區域:
一類區域之外,連江路、北環東路以西,北環中路、北環西路以南,西環北路、楊橋路、江濱西大道、三縣洲大橋以東,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圍合的區域(含道路)。
三類區域:一、二類區域以外的區域。
三、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1、道路停車收費標準:
區域等級 | 收費時間 | 收費標準 | 24小時最高收費 |
一類區域 | 7:00-22:00 | 4元/30分鐘 | 65元 |
二類區域 | 7:00-22:00 | 3元/30分鐘 | 45元 |
三類區域 | 7:00-22:00 | 2元/30分鐘 | 30元 |
注:1、22:00-次日7:00道路停車實行免費。
2、小型車按上述停車收費標準收取,中型車和大型車分別按小型車停車
收費標準的2倍和3倍收取。
2、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收費標準:
區域 | 標準 | 24小時最高收費 | ||
計時收費 | 停車15分鐘內免費 | |||
一類區域 | 1小時內5元 | 超過1小時后,白天:2元/半小時,夜間1元/半小時 | 50元 | |
二類區域 | 2小時內5元 | 超過2小時后,白天:2元/小時, 夜間1元/小時 | 30元 | |
三類區域 | 3小時內5元 | 超過3小時后,白天:1元/小時, 夜間1元/小時 | 20元 | |
計次收費 | 以6小時為一個計費單位,車輛停放在一個計費單位時間內每輛次5元 |
說明:1、上表收費標準為最高價,經營者可根據成本和停車供求情況進行下浮。
2、白天與夜間時段劃分:白天(7:30-19:30),夜間(19:30-次日7:30);
3、一類區域1小時后以30分鐘為一個計費單位,二類區域2小時后、三類區域3小時后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算);
4、在一個計費時間單位內,遇到停車時間跨白天和夜間兩個時間段的,白天進場的車輛按白天的標準計費,夜間進場的車輛按夜間的標準計費;
5、小型車按上述停車收費標準收取,中型車和大型車分別按小型車停車收費標準的2倍和3倍收取;
6、二、三類區域內旅游景區配建的停車場所,在春節、五一、中秋、國慶期間(含調休日)可執行一類區域標準。
7、機械式立體停車庫不實行15分鐘免費。
3、火車站北廣場停車場收費標準
停車時間 | 收費標準(小車) |
15分鐘內 | 免費 |
1小時內 | 5元 |
1-4小時 | 高峰期(9:00-21:00) 2元/30分鐘 |
非高峰期(21:00-次日9:00) 1元/30分鐘 | |
超過4小時后 | 3元/30分鐘 |
注:小型車按上述停車收費標準收取,中型車和大型車分別按小型車停車收費標準的2倍和3倍收取。
4、火車南站停車樓及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
停放時間 | 收費標準(小車) | 備注 |
15分鐘內 | 免費 | |
1小時內 | 5元 | |
超過1小時后 | 1元/30分鐘 | |
24小時最高收費 | 35元 |
注:小型車按上述停車收費標準收取,中型車和大型車分別按小型車停車收費標準的2倍和3倍收取。
5、汽車南、北站外來車輛停車收費標準
停放時間 | 收費標準 | 備注 |
0:00(含)-7:00 | 5元/次 | |
7:00(含)-19:00 | 5元/次 | |
19:00(含)-24:00 | 5元/次 |
注:小型車按上述停車收費標準收取,中型車和大型車分別按小型車停車收費標準的2倍和3倍收取。
四、車輛類型劃分和計費
車輛大小規格分類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802-2014規定,即:
小型車:乘坐人數小于等于9人客車或總質量小于4500kg貨車;
中型車:乘坐人數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車或總質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貨車;
大型車:乘坐人數大于等于20人客車或總質量大于等于12000kg貨車。
中型車和大型車分別按小型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2倍和3倍收取。
五、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應將實際執行的具體收費標準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屬于政府定價的新建停車場在開業前應及時向市價格部門提出定價建議。
六、各停車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福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的免費規定,對辦法第十條中所列的三類情況車輛停放免收停車費。
七、各停車場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合法經營。停車場所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或公示欄,標明停車場所名稱、收費標準、定價主體、收費依據、計費方式、免費時段、價格舉報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八、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對停車收費政策宣傳和解釋,提高市民和經營單位對停車收費政策的認識和理解;要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明碼標價、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停車收費價格違法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