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材料
1、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2、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張)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婺城區民政局結婚登記處
地址:金華市雙溪西路477號
金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南路836號
武義縣民政局
地址:小南門33號
浦江縣民政局
地址:環城西路
磐安縣民政局
地址:海螺街33號
蘭溪市民政局
地址:星辰路2號
義烏市民政局
地址:婚姻登記處縣前街21號
東陽市民政局
地址:婚姻登記處江北行政中心大樓4樓
永康市民政局
地址:婚姻登記處永康市金城路21號行政服務中心
辦理時期及費
工本費9元,材料齊全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