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辦理離婚證需要雙方自愿并且攜帶戶口本等證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辦理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本人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沭陽縣婚姻登記處
宿遷市沭陽縣蘇州東路15號婦幼保健院
0527-83567519
宿豫區婚姻登記處
宿遷市宿豫區黃浦江路1號
0527-84456178
宿城區婚姻登記處
宿遷市宿城區環城北路22號
0527-84225905
宿遷市各區婚姻登記處聯系地址及電話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