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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成立于2000年8月,是隸屬于銀川市住房保障局的科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物業管理、供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新建住宅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行業管理工作。
銀川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能
編制32名,實有編制人員22名,內設五科一室:物業管理科、供熱管理科、綜合科、專項資金管理科、財務管理科、文秘室。自成立以來,本著“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通過檢查、監督、指導、接受市住房保障局委托下達行政處罰等行業管理方式,加強了我市物業管理、供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新建住宅配套設施交付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是:
(一)物業管理的行政職能
1、貫徹執行、宣傳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完善我市物業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并組織實施。
2、指導住宅小區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進行備案管理。
3、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成立、監督管理及資質審查。
4、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前期物業管理介入的驗核和管理工作。
5、組織建設單位或業主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6、負責物業管理用房的驗核和監督使用。
7、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管理工作。
8、負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備案管理工作。
9、制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政府指導價。
10、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中的違規行為,受理、協調、處理物業服務中的投訴。
11、負責指導全市物業協會工作。
(二)供熱管理的行政職能
1、貫徹執行、宣傳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完善我市供熱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并組織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供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熱源建設規模的審核把關;參與集中供熱工程質量檢查和竣工驗收。
3、負責城市供熱行業管理;負責全市供熱單位和企業的資質審查;負責供熱市場管理,實行嚴格的企業準入和退出制度;負責全市供熱體制改革和全市供熱信息網建設。
4、依據國家和自治區供熱行業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制定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按照節能環保的規定,對集中供熱方式及供熱設施技術標準進行審核把關;組織供熱科技創新及技術攻關;組織推廣節能環保供熱先進技術和示范工程。
5、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供熱專項資金的歸集及使用政策;參與政府燃煤采購、設備更新改造等計劃的制定和監督執行;統一歸集管理集中供熱熱源、熱網建設及改造資金。
6、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和測算供熱成本、價格調整及熱源建設費等標準。
7、負責組織實施供熱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供熱行政處罰、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
8、負責供熱信訪工作,受理、協調、處理供熱管理中的投訴。
10、負責指導全市供熱協會工作。
(三)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的行政職能
1、貫徹執行、宣傳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完善我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并組織實施。
2、規范新建住宅配套設施建設,保障居民入住的基本條件。
3、負責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工作,審核發放《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協調解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受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方面投訴。
5、依法查處新建住宅交付使用中的違規行為。
(四)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區、市關于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市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實現專項維修資金業務流程、賬務管理自動化,逐步達到按幢設賬,核算到戶。
3、負責對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審核、監督,完善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程序與管理規定,對使用情況及賬目定期進行核對并公布,實行管理公開化、透明化。
4、建立、管理、維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綜合系統,并通過計算機互聯網絡的有效運行,實現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結存等工作的行政監督管理。
5、辦理業主對其分戶賬中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賬面余額的日常查詢,辦理專項維修資金的變更、清退等業務。
6、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委員會對業主專項維修資金不足部分的續籌,并將續籌資金歸集進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進行管理監督。
7、受理專項維修資金方面的來信、來訪及投訴,協調解決糾紛等問題,查處違反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法規、規章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