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或深夜傳來練琴聲打擾休息怎么辦?今后東莞市民若有這方面的困擾,終于有招可治。昨日記者獲悉,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發布最新修訂的《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工作規范(修訂)》(以下簡稱“《工作規范》”)。
其中,對市民投訴較多的“噪音污染”方面,做了不少明確規定。比如,市民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娛樂及其他活動時,對周圍居民生活造成環境噪音污染的行為,也將面臨行政處罰。
同時,該《工作規范》也明確,在城市市區內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作業時間不得超出7時至12時、14時至20時。
市內建筑施工時間
不早于7時、晚于20時
記者看到,《工作規范》總則中提出,城管部門實施行政強制應當遵循當事人權益最小損失的原則,實施非強制性措施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應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城管執法協管員(以下簡稱協管員)協助城管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巡查發現違法行為,應勸導違法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不得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
在職責與權限中,也明確了城管部門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環境保護,城鎮燃氣、集中供熱管理等方面的執法工作規范細則。
值得一提的是,市城管部門在對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噪音污染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上,明確了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城市市區內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作業時間超出7時至12時、14時至20時的,將面臨行政處罰。
此外,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娛樂及其他活動時,對周圍居民生活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行為均列入了可行駛行政處罰之列。
這意味著,以后市民在家彈奏樂器,或在家聚會娛樂,如產生過大音量影響了周圍居民,都將會面臨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5萬元以上
法人、組織有權舉行聽證
在執法行為規范上,則禁止越權執法;粗暴執法;非法損壞、使用涉嫌違法行為的工具和物品;酒后執法;穿著制服進行私人活動等。鼓勵有條件的城管部門為執法人員配齊行政執法記錄儀。
記者看到,該《工作規范》中也明確了公民享有的聽證權利。城管部門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城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包括擬對法人、其他組織處以人民幣50000元以上或者對公民處以人民幣1000元以上罰款的;擬處以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擬責令停產、停業的;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要求聽證的其他行政處罰。
《工作規范》指出,聽證會由聽證主持人、聽證員組成。聽證主持人和聽證員由負責聽證的城管部門指定。涉及專業知識的聽證案件,可以邀請有關專家擔任聽證員。聽證會組成人員應為單數,聽證會應設書記員1名,負責聽證筆錄的制作和其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