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輔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2017年河北輔警改革關于工資待遇福利標準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從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管理監督、職業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和要求。這一意見的出臺,意味著輔警改革“靴子”最終落地。
“輔警是陰影里的執法者”,媒體這個說法,一定程度展示出輔警在整個執法體系中的尷尬。一方面,“輔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職權不清楚。有關輔警“越權執法”、“吃拿卡要”的負面新聞屢見報道,一些警民沖突也被歸結于輔警所為。可以說,“輔警”群體既存在執法犯法的問題,也面臨“污名化”、社會認同低的難題。另一方面,輔警、協警干著與警察同樣甚至更累更“臟”的活,擔著同樣的責任,但獲得的回報與待遇卻不一樣。許多輔警都曾表達過獲得榮譽和歸屬感的期望,渴望得到法律認可、社會認同,可以說是他們的普遍心態。
困局如何破?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題中之義,銳意改革、深化改革是必由之路。多次強調,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今年年初,中央深改小組通過了《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為輔警改革破冰、化解體制機制之弊指明了方向。如今國務院出臺針對輔警的管理意見,標志著改革意見確立為政府法規,為徹底解決協輔警隊伍人數多、待遇低、素質差、流失率高、隊伍不穩定等問題,標清了“路線圖”,劃定了“法治圈”。
此次出臺的管理意見,在輔警隊伍建設、管理監督等方面均具有突破意義。最大亮點在于,意見規定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公安機關對“輔警”的管理職責。管理意見特別要求,建立健全警務輔助人員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監督、投訴和退出機制。管理主體的確定,制度回路的完備,意味著輔警人員被納入法治軌道,有助于實現公安執法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嚴把入口、嚴明紀律、落實責任、清理規范等一系列規定的完善,明確了輔警人員的法律地位、崗位職責、職業保障和管理依據,也有助于更好發揮輔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方面職能和作用,提升公共安全服務的能力水平,為法治中國筑牢執法基座。
輔警改革是法治建設歷程中的重要一步,而執法規范化改革,還需要繼續往縱深推進。越權執法、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偏袒執法等執法過程中的“短板”,身份不一、良莠不齊、執法犯法等執法隊伍中存在的問題,都需要通過不斷改革涉險攤、過藩籬。在司法的空域下,每一個主體,每一個行為,每一個環節,都應當運行在法治軌道上,都應當確保具有“看得見的正義”。這是“法治中國”的本意所在,也是我們應接續付諸努力的奮斗目標。
結合當前輔警現狀,特提出以下十條建議。呼吁通過立法來明確輔警法律的地位、職權,保障輔警待遇;建設、拓寬輔警職業晉升空間、改變待遇過低、身份尷尬的現狀。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具體建議如下:
一、建議全國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
將輔警寫入法律并明確規定輔警法律地位、輔警的權限與職責。
二、 建議由國務院制定《公安機關輔警管理條令》。
細化規定輔警的有關法律身份、權利、義務、教育、訓練、待遇、保障、休假休息、招錄、獎懲、辭退等事項。
三、 建議通過上述的法律、法規明確賦予輔警必要的權力。
要徹底改變“輔警什么都不能做、卻什么都要做”的局面。基本原則是不行使案件調查權、偵查權、行政審批權、許可權,案件最后的處理決定權。我們認為可以賦予以下這些必要的權力:如駕駛警車、任職社區警員、調解不作為案件處理的一般群眾糾紛、社區重點人口管理、獨立管理外來人口、巡邏防控、緊急情形下控制犯罪嫌疑人;查閱監控錄像;疏導、維護交通;查糾交通違章、張貼罰單、攝像取證、查閱車輛登記信息等非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權。
上述這些權力實際上很多都是讓輔警做,現在無非就是公開明確下來。可以不必在民警的指揮下,這些權限應準予輔警獨立行使。.
四、 建立并擴大公安基層黨組織面向輔警發展黨員制度。
實際上有的市縣公安局早就向輔警發展黨員了。但目前公安部沒有下文全國統一、而只是個別的地方性政策,而且發展的黨員數量非常少,幾乎是鳳毛麟角。建議國務院、中組部、公安部下文明確下來,全國公安機關發展黨員上輔警與民警一樣。不另眼相看、不差別對待。讓優秀輔警能融入基層黨組織大家庭。
五、 建議建立推薦優秀輔警黨員到村、居委員任職制度,拓寬輔警職業空間。
對優秀黨員輔警同志,根據其自愿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可以到村、居委會任職書記、副書記、委員;可提名為村、居委會主任候選人。村、居委會干部也不是行政事業編制,因此不會占用編制。這實際上是完全可行的。當然這需要國務院、中組部、公安部層面聯合下文,形成制度固定下來,在全國公安系統施行。實際上,有的地市早有這樣的先例。這也是拓寬輔警晉升空間的一個創新。的確值得全國推廣。更是解決老輔警安置的一個好渠道。
六、建議建立專門面向輔警招警的制度。建立面向輔警招錄民警的機制。
拿出部分公安編制來,專門面向輔警招警。規定服務滿4年的輔警即可報考。但要注意到工齡長的老輔警普遍年齡超過招警的30歲年齡限制。他們工作時間長,不能因為年齡超齡而不能報考。要結合考慮工齡與年齡,給予政策關懷。實際上,讓老輔警跟剛出校門的學生一起考,這也不太公平。貴州省早幾年就這樣做了。不過年齡超過30歲的輔警沒有報考資格。就算工齡再長也枉然。這是對老輔警的不公。
七、 建立輔警內部層級晉升制度。
設立輔警警銜等級與輔警職務、職級層級,建立輔警晉升通道。通過輔警層級掛鉤工資待遇。這方面如廣東等省制定了這方面的制度,值得借鑒。
八、 建議由公安部統一全國輔警制服、標識。由公安部統一設計輔警制服與標識樣式。
其制服標識既要區別于民警又不能差別過大。近日洛陽、撫州、溫州、沈陽各地接連爆出襲警案。并出現輔警被刺死的嚴重后果。顯然,輔警挨打挨殺大大多于民警。而日常的辱罵、刁難、威脅就更數不勝數。很多不法分子根本不把輔警放在眼里。如在服裝標識上差距過大,更加容易導致公眾歧視輔警,首先心理上就給你貼上臨時工、保安的標簽,如面對暴徒毫無震懾力可言。這輔警工作根本無法開展。畢竟制服標識是警察威懾力的重要象征。如香港輔警與警察的制服幾乎就沒有差別,可能也就是肩章上多了個“A”字。我們也可以在肩上上加個F字,其他的不要做太大變動。還可以參考軍隊里軍官與士兵的服裝來設置干警與輔警的服裝關系。
九、 建立縣以上財政保障輔警工資待遇、輔警的教育訓練、服裝、警務裝備等費用的制度。
提高輔警待遇、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建議學習大連模式,輔警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事業編制人員發放。縣級以上財政保障本級輔警工資待遇,將輔警的教育訓練費用、服裝、警務裝備費用等列入本級地方政府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十、 建立輔警評先評優、立功受獎的制度。
目前只有極少數省市準許輔警評先評優、立功受獎。而且大多都是公安機關內部舉辦的。而全國絕大多數省市,輔警都是沒有資格參加評先評優、立功受獎的。就算工作做得再好。上報功勞也只能是報民警的姓名。這嚴重傷害了廣大輔警的感情。也成少數民警懶政的理由。自己可以不干活,自己帶的輔警干得好,功勞就是他的。這種現象全國都不少。因此必須由國務院、公安部從頂層設計,建立輔警評先評優、立功受獎的機制,讓其長效化、制度化。輔警不僅可以在公安內部參加評先評優、還可以參加政府等其他的單位的各種評選活動。充分調動輔警工作積極性。
同時,積極組織輔警參加單位的各項文體活動。單位開展的各種文體活動,要組織輔警跟民警一起參加,讓輔警同志融入公安這個大家庭。要像關心民警一樣關心輔警、像愛護民警一樣愛護輔警。關心輔警的家庭和生活,如輔警生日、家庭困難、家庭變故等,要像民警一樣關心。這方面也早個別有地方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