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資改革也是很多人關注的熱點,小編為大家帶來關于《北京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供大家參考。
《北京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對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對不同崗位規定不同的起點薪級。中小學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職年限和所聘崗位,結合工作表現,套改相應的薪級工資。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并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畢業生未計算為工齡的學習時間(只適用于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齡計算問題)。在校學習的時間以國家規定的學制為依據,如短于國家大學學制規定,按實際學習年限計算;長于國家學制規定,按國家規定學制計算。
教師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學歷工資)10%工資+績效工資+教齡津貼+艱苦學校補貼。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同工同酬,增加社會公平,是為了實現人才的自由流動,增加社會活力。縱觀關于北京高校這次事業編制改革的文件,卻是回避了高校中最嚴重的一個問題,那就是教師的職稱工資問題。
因為教師的職稱和財政經費、養老保險、住房補貼、出國交流都是息息相關的。教師職稱工資不進行配套改革,其他的改革都會流于形式
首先,在高校內部,有編制的教師和合同制教師在工資待遇上并沒有太大區別。畢竟教師的待遇取決于職稱。職稱上去了,工資才會上去。而職稱對于教師來說卻相當于有“編制”的,名額有限。教師從講師到教授,其工作內容幾乎沒有發生任何的改變,但是待遇卻相差不少。這說明教師當前的職稱工資和當前的事業單位 “工勤崗”等其他崗位一樣,屬于新型的“同工不同酬”,并且更具有隱蔽性。
其次,由于各個地區和各個高校關于教授的認定條件并不一致,而且動態變化,這就導致了某些學校的講師水平甚至遠遠高于某些地方的教授水平。而職稱工資導致了跨學校的同工不同酬現象。而我們現在的人才流動大都還只是看當前職稱,這種職稱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動。
再次,在在編教師的退休工資里面,職稱是決定性作用。哪怕是退休前一天獲得教授職稱,退休金也會大幅度增加。這和當前的社會保險制度“多繳多得”是相違背的。對于其他教師的付出也是不公平的。更何況現在諸如&4f3ldquo;住房公積金“等很多分配方式都合職稱掛鉤,這更加劇了校內教師間的工資待遇差距,加劇了”同工不同酬的程度。
最后,高校作為事業單位,教師無論是否在編,教師的工資待遇都是需要財政撥款,討論教師在編與否其意義并不是很大。這幾年合同制教師的探索也證明了這一點。對高校影響最大的并非教師的編制而是職稱崗位的多寡和職稱工資的公平性。高校行政編制的控制、工勤崗和服務崗推向社會可以減輕高校負擔,使得高校能夠輕裝上陣,但是教師編制和職稱的改革卻可以激發高校教師們的創造力,孰輕孰重,一目了然。所以,沒有高校教師職稱崗位和工資的編制改革,是不完善的改革。
最新教師工資套改表
最新教師工資套改標準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 2020年)》(簡稱《計劃》),其中提出,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拓寬鄉村教師來源,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通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以往鄉村教師收入缺乏保障,生活待遇低下,地方政府和基層政府拿出的最常見的理由是“政府沒錢”。“政府沒錢”并非不是實情,因為相當一部分政府開支需要政府自己想辦法籌集,雖然再怎么“沒錢”,“三公”經費和公款消費似乎也未受多大影響,但有些地方的確出現過拖欠公務員工資的情況,“沒錢”給鄉村教師發工資有時大約在所難免。
現在不一樣了,中央明確要求,義務教育經費要按“省級統籌”原則發放,這意味著包括鄉村教師工作在內的義務教育經費,要由省級財政足額保障,地方政府、基層政府再也不能以“沒錢”為由,維持鄉村教師低保障、低待遇的困窘局面。甚至可以說,即便出現了基層公務員工資被拖欠的情況,鄉村教師的工資、待遇也必須不折不扣予以保障,否則,地方政府、基層政府就難逃截留、克扣義務教育經費之嫌。
教師工資由省財政統一發放
一、 教師工資,現一般分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兩大塊,而地方的一塊總是有拖欠甚至發不了,全年發的大多為國家部分,同公務員相比,教師工資老是比公務員低,而其中的很大部分就是地方的一塊兌現不了。
二、 縣財政作為地方的一塊有些是兌現了,但大多是在上邊一再督促、一再追問的情況下補發的。
三、 地方財政少不了有扣發的現象,這當中有些是公益性、捐助性的,象殘疾、受災捐款等,這些當然大家同意,有些雖屬公益性,但上邊有撥款,象項目建設,這些大家并不同意。
四、 縣財政做工作就簡不簡,象提工資一類吧,本來教師的資料就不知一次地上報了,而多次卻要教師交驗證件,象什么文憑、資格證、聘任證等等,這里需要指明的是,并不是教師反對驗證,而是說,上邊能查的不查,而卻要動用大家,如此頻繁了,勢必給教師的教學帶來不利。
五、 根據我國教育飛速發展的大好形勢,根據社會對教育的更高要求,地方財政已不適應當前教育發展的形勢,至少可以說,地方財政已或多或少制約著現階段教育的發展,為此,地方財政應收歸為省所管,也就是說,教師工資應由省財政來發放,其優點是:
一、 省財政能夠及時發放并杜絕拖欠。
二、 省財政可就簡而簡,提資或遇到其他事務時,統一調劑,做到及時準確。
三、 省財政可杜絕克扣的現象,做到全額發放。
四、 省財政有利于統一領導,統一協調,并及時掌握各地的教育動態,進一步說,省財政有利于振興教育,有利于實現“科教興農,教育是先行”的戰略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