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和工資是直接掛鉤的,那么他們之間具體是什么關系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歡迎查看!
在實際工作中,不少職工反映公司并未按照自己的工資來繳納社保,那么社保基數和工資不一樣怎么辦呢?社保基數未按照工資水平繳納合理么?
社保基數和工資是直接掛鉤的。社保基數的計算方法為:
你工資低于社保下限基數,按下限基數繳納。如高于下限,按實際去年全年平均工資繳納。新進員工為第一個月工資為基數;老員工社保基數調整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如工資低于或高于當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數,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數為繳納基數。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員工工資總額的22%,個人8%;
2.醫療保險:如果繳費比例是9.5%,則單位繳7.5%,個人繳2%;
3.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全部由單位繳費,繳費比例可以是社平基數的60%,也可以是100%。
4.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全部由單位繳費,繳費比例一般為6%;
5.失業保險:可以繳納社平基數60%的3%,也可以繳納社平基數100¥的3%。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員工的工資水平購買社保,若私自采取最低基數購買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向社保中心舉報,讓他們核查。應該按照上一年度的收入月平均數繳納,如果由于基數低而少繳納,可以要求公司補足,協商不成,可以仲裁。工資單是證據,可以要求單位按實際繳納。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委托律師處理。
2016個人社保新規定
農民工的失業保險待遇與城鎮職工相同、居民養老金再漲、事業單位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銜接打通……昨日,多項事關民生的重大舉措已相繼實施。
新修訂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于7月1日起實施。按規定,只要是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或者即使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不管是城鎮職工,還是農民工,符合條件的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完全相同。
以前,失業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要由失業者繳納,但按新規定,個人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以前,每繳費滿一年,領取失業前繳費工資的20%;現在提高到,在領取期限內,按月領取包括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繳費工資15%的求職補貼。
新條例還規定: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但沒有廣東戶籍的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且不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終止失業保險關系。
該條例還規定,一定時期內單位不減員,可適當降低實業報銷繳納費率;一次失業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
明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達到80元/月,達到全國前十名;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達到全國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明起實施。國家人社部同時出臺了兩個配套文件:《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關于做好重復領取城鄉養老保險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以是否在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為界限,實行雙相銜接:滿15年的可以從城鄉居保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并享受相應的待遇,不滿15年的可以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保。
《經辦規程》規定了“三個15天”的辦理時限,以避免辦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推諉拖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