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工資要怎么改?改革的具體方案是什么?小編為大家介紹相關詳情,歡迎查看!
公務員1月最新工資標準
職務工資480元、級別工資498元、工改補貼45元、工作津貼3250元、提租補貼80元……這是一名普通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條。由國家統發的基本工資1000元出頭,其余80%均是各項津補貼。這份工資條沒有什么秘密,卻是幾次工資改革和公務員內部收入差距的見證。
陶 磊是某中央黨群機關的一名公務員,本科學歷,9年工作經驗,正科級,2013年1月的工資條顯示:統發合計1173元,包括職務工資480元、級別工資 498元、工改補貼45元等;工作津貼3250元,交通補助200元,通訊補助130元,提租補貼80元,購房補貼1000元;此外,住房公積金扣款 500多;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為0元;應發5833元,實發工資5259元。
這份工資條基本的工資僅1173元,超過80%是津補貼,其中工資的一半主要來源于工作津貼。
這也源于1993年工改提高津貼補貼占比的結果。事實上,現行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時建立的。即公務員實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為主的職級工資制。公務員工資主要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構成。這次工資改革在國家層面提出建立“地區津貼制度”,各地可 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制定自身的“津補貼”。
國務院某直屬機構一位負責人事的林姓工作人員告訴本網記者,2006年實行新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后,公務員工資分為四塊,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津貼、生活補貼共同構成。其中,前兩項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支付;后兩項由地方財政或各部門財政支付。
類似陶磊這種工改補貼,都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統一發放的,各個單位可能名稱不一樣,但同級別公務員發放的額度是一樣的,前述林姓工作人員稱他們單位將工改補貼等統一稱為補貼。
現在的工資構成中,已沒有工齡工資。陶磊稱,剛參加工作時,記得工齡工資是每年漲一元,這一元工資也成為同事間的笑談。據公開資料顯示,在1993年《國務
院關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中,工齡工資的執行標準是這樣規定的:“工齡工資按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確定,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 工齡工資增加一元,一直到離退休當年止”。一元工齡工資后來引發不少爭議,2006年再次工資改革后,干脆取消了公務員的工齡工資。
不過現在的工資構成中,也有一些幾元的項目。例如,有小孩的公務員,2歲以內的小孩有奶粉補貼,每月2元。
據陶磊介紹,各項津補貼因級別和職務差別而有不同,如提租補貼(對租住公有住房的職工,因租金提高而由單位給予的補貼),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處級100元/月,科級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陶磊說,每個級別的工資總差也就在八九百元左右,如處級要比科級高八九百元左右。如果以此類推,在中國,*的工資估計也就1萬余元。
不 同級別的公務員其他方面的待遇也會不一樣。據前述林姓工作人員介紹,比如醫療報銷的比例,一般國家規定的能夠報銷的醫藥費,公務員的報銷比例能達到 90%。但50歲以上的副司局級有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可享受副司局級醫療待遇,有專門的醫療藍卡。以北京為例,具體說來就是可在指定醫院的干部門診就醫,可 報銷的病房標準和床位標準要比普通公務員更高等。
至于獎金,陶磊說,都是按照規定,只有年終的13個月工資,只發基本工資(中央財政統發部分),不是每個月的實際月薪。也就是說,2012年他的年終獎是國家統發的1000多元。
該規定出自2006年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第六條: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后兌現,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
2006年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后,各地陸續開始清理合并公務員收入中的各類津貼補貼,原先“不上臺面”的收入被取消或變成“明補”,這也被稱為“陽光工資”改革。北京則早在這之前就推進了工資改革。即傳說中的“3581”。本刊早前曾做過相關報道(2004年34期),“3581”傳說指科、處、局、部級干部月薪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萬。但記者向權威人士求證的說法是,“3581”出臺之初的考慮是指年薪,也就是科、處、局、部的年薪達到 3萬、5萬、8萬和10萬。
“我一直覺得按照級別來定工資不合理”,陶磊直言。一個單位,能當上官的畢竟只有少數。 處級干部,廳級干部只有那么幾個人,其余的都是普通工作人員,結果是有職務的比沒職務的拿得多,而工齡長的老公務員比工齡短的拿得多,可能一個30年工齡 的老公務員的工資不如一個10年工齡有職務的領導。這樣的后果可能是大家都處心積慮想當領導,可能真正干實事的人就少了。
而公務員的升職都有一定的程序,從正科級到副處級按程序至少需要3年,而極少有人能在3年內完成這一轉變。
不過,現在的公務員工資已有一定的增長機制,只是增長額不高。如2006年工改后,工資實行滾動晉級。據前述林姓工作人員介紹,年度考核累計五年稱職的公務員職務晉升一個級別,年度考核累計兩年稱職的公務員則晉升一個級別工資檔次,也就是常說的“5年一晉級,2年一晉檔”。這樣,即使職務沒有變動,工資也會 有所增長,避免了幾年不漲的尷尬局面。一般升一個檔級工資可能會漲100元左右。
對于各地區、各部門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即陶磊工資條中的工作津貼和生活補貼部分),各單位名稱會有差別,但同地區同級別的津補貼差別并不太大。中央某部委一位正科級工作人員透露,國家統發1000多元,每月津補貼3000多,每月實發工資5000元出頭;國務院某直屬機構副處級干部向記者提供的工資條,沒有工作津貼的名稱,所有津補貼細化到各項,如物價補貼215元、交通費40元、生活補貼260元、提租補貼90元……另一位在地方某市級機關任職的公務員 告訴本網記者,其屬于正科級,國家統發的基本工資1000多,津補貼部分按照地區標準2000多,每月實發工資3000多元。
2008年的一篇報道指出,“陽光工資”后,由于津補貼改革是地方自費改革,地方財政承擔了更大的壓力,規范以后“暗補”變“明補”,原來一部分由單位自己解決的補貼變成了財政支出。
此外,即便是在一個省內,補貼的金額也有不小的差距。中央對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有個核算公式:省直機關津貼補貼標準=(省會城市平均標準+全省平均標準)/2,如果省直機關要想達到300元的標準,省會城市就要比平均值高。
這種制度造成了不同省之間、同省不同市縣區之間津貼補貼相差最高達幾千元。一位2007年剛畢業參加工作的深圳司法系統的法警,2008年稅前工資為 8100元,實際扣除各項保險繳費之后工資所得約6200元。這讓西部地區同樣資歷的公務員望而興嘆。即便扣除兩地物價因素,差距仍可觀。根據第一輪規范 的結果,即使有年均津貼補貼2.1萬元這個最低調控線,很多財力弱的貧困地區也根本無法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