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新政出臺了,小編將會通過下面例子詮釋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
(1)定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發3元,尾數不滿1年的按1年計,增加額不足45元的補足45元,不含折算繳費年限。
(3)按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增加,見分進角。
例1.退休人員王某,男,62周歲,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33年6個月,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1856元。
(1)定額增加6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3元/年×34年=102元;
(3)按調整前水平的3.5%增加:1856元×3.5%=64.96元,見分進角為65元。王某合計月增資60+102+65=227元。
例2.退休人員張某,女,52周歲,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32年4個月,其中特殊工種折算繳費年限5年,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1760元。
此次月增資情況如下:
(1)定額增加6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3元/年×(33-5)年=84元;
(3)按調整前水平的3.5%增加:1760元×3.5%=61.6元。張某合計月增資60+84+61.6=205.6元。
滿70不滿75周歲、年滿75不滿80周歲以及超過80周歲以上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30)、60(50)、80(70)元。上述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例3.退休人員李某,男,72周歲,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40年1個月,調整前養老金2400元。
此次月增資情況如下:
(1)定額增加6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3元/年×41年=123元;
(3)按調整前水平的3.5%增加:2400元×3.5%=84元。
(4)高齡傾斜增加:年滿70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傾斜增資40元。李某合計月增資60+123+84+40=307元。
例4.退職人員錢某,男,81周歲,退職時累計繳費年限25年1個月,調整前生活費2400元。
此次月增資情況如下:
(1)定額增加60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3元/年×26年=78元;
(3)按調整前水平的3.5%增加:2400元×3.5%=84元。
(4)高齡傾斜增加:年滿80周歲的退職人員傾斜增資70元。錢某合計月增資60+78+84+70=292元。
據接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人士透露,養老金“并軌”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將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對于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問題,胡曉義并未提及。記者采訪發現,這一點是導致上一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沒能順利推進的糾結點,也是本輪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設計時著重考慮的一個問題。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然而,近6年過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財政為改革“埋單”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并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慮到政策推行的順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有可能在延遲退休政策之前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