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最新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規定3月1日起,凡夫妻雙方在福州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日前,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對該政策做了詳細解讀。下面是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據悉,凡夫妻雙方在福州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房貸款最高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0萬元。
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購房需求,經過測算,如借款申請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額度低于20萬元的,統一確定都按20萬元給予貸款。
那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職工的收入水平有何要求?據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此次政策調整將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貸款月應還款額與其本人及其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項貸款月應還款額之和,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控制,從原來的50%以內調整到60%以內,即家庭的月各項貸款還款額之和≤家庭月收入的60%,目的是讓更多的職工能夠多貸到住房公積金。
此外,如果職工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基數認定其月收入的,可以不再提供收入證明。
此外,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申請方式等也做了明確。
據介紹,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福州戶籍(指戶口本上地址為福州市的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和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在福州以外的地區繳存(以下簡稱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福州七縣(市)購買自住住房的,按照福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規定和要求,向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貸款最高額度,按照福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執行。即夫妻雙方均為福州戶籍的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夫妻一方為福州地區繳存職工、另一方為福州戶籍的異地繳存職工,均視為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單方為福州戶籍的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以后亦將隨著管委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的調整而調整。
異地貸款職工(貸款申請人)戶籍在鼓樓區、晉安區的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向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福州戶籍職工,向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全國能源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福州戶籍職工,向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能源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在臺江區、倉山區、馬尾區和閩侯縣、福清市、長樂市、連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的其他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向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管理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住房公積金情況,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異地貸款職工按要求正確選擇公積金貸款受理機構,備齊貸款所需材料到窗口辦理。福州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就業地中心核實相關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后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福州承辦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銀行通知職工簽訂借款合同,并由承辦銀行按時辦理抵押登記,及時發放貸款。 按福州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以家庭為單位,異地貸款職工最多可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向第三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尚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夫妻一方為福州地區繳存職工、另一方為福州戶籍的異地繳存職工,需由福州地區繳存職工向其公積金繳存管理機構提出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