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后剩余的養老金怎么辦?個人賬戶余額是否可繼承,會不會充公?小編整理的最新內容,歡迎閱讀。
近日,人社部正面回應養老保險繳納“不管哪類參保人員,多繳都劃算”。
昨日,人社部專家再度表態:養老金沒領完有望繼承。
沈陽市目前執行什么樣的政策?記者采訪了沈陽市人社局相關人士。
昨日,有媒體報道,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在養老保險制度修正的時候,統籌賬戶也應該設定一個最低發放年限,如果沒達到最低年限,剩余年限的錢也應由子女繼承。”
之所以有這樣的表態主要源于近日社會上對“多繳納養老金究竟劃不劃算”等一系列養老金待遇問題的討論上。
在人社部肯定了“多繳納養老保險肯定是劃算的”之后,一些人又擔憂:繳了那么多錢,一旦離世,退休金還沒領完不白繳錢了嗎?
對此,人社部專家表示:多繳養老保險費劃算是有道理的,有些人擔心來不及領完繳納的養老保險或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機制正在不斷完善,目前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可以繼承,同時,統籌賬戶的繼承問題也在研究之中。
“我繳了幾十年的養老保險,去世后剩余養老金是不是就充公了?”日前,退休了5年的沈河區居民老王有些擔憂。
記者從沈陽市人社部門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過世后個人養老賬戶中余額按照規定應返還給合法繼承人,不存在充公的情況。
相關人士進一步解釋說:如參保人在職時死亡,個人賬戶中的金額,核算后將全部返還給合法繼承人。如參保人已領取過養老金后死亡,個人賬戶中有余額,連同利息一同返還給合法繼承人。
但目前從國家總體層面看,進入到社會統籌基金的部分,目前沒有返還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