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最低工資標準是過少呢?下面思而學教育網小白整理了雅安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歡迎閱讀。
各縣(區)人民政府,飛地園區(經開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政府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每小時14.4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自7月1日起實施。各縣(區)應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得到貫徹落實。
雅安市人民政府
7月15日
以北京市最低工資為例說明: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政策為: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那么北京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五險一金嗎?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政策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調整到每小時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二)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加點工資;
(三)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
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6.9元/小時提高到18.7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40.8元/小時提高到45元/小時。以上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三、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保證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得工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企業,原則上應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五、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項標準適用于本市各類企、事業等用人單位。
由上可知,北京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五險一金費用,但是,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1)社保的緩繳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職工人數和繳費工資基數增減變化等情況,在每月規定日期前,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在完成自行申報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申報的數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所謂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經濟危機等用人單位不能避免和控制的造成用人單位無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客觀因素。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經營不善、管理混亂等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得緩繳、減免。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緩繳方應當提出緩繳期限和繳費計劃。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2)公積金的繳納比例降低
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是指近兩年連續虧損等情況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由住房公積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程序審批同意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至1%-4%之間或緩繳。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的期限最長為兩年。
1.單位降低比例或緩繳業務申請執行起始年度往前計算的兩個年度連續虧損。
2.單位已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并通過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