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就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明確要求。
其中明確提出,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各統籌地區要于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意見》提到,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對于這一點,《意見》中還指出,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后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于現有水平。
除此之外,《意見》鼓勵各地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
《意見》提到,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時,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關于醫保支付方式,《意見》提出,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意見》指出,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根據《意見》內容,整合的范圍包括“六個統一”,即統一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項。
《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于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于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主要針對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村居民
《意見》頒布后,不少媒體重點提到“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不少人以為是提高所有人的繳費比重,其實,我國醫保類型主要是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意見》中指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因此,此次《意見》覆蓋的人群是城鎮沒有工作的居民和農村居民,并不針對城鎮有工作的參保人員,而“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說法也與城鎮職工無關。
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已顯現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于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實為重新調整政府與個人的責任分配
此前,有傳言表示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原因是醫保基金不足,收不抵支。昨日,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魯全認為,“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的原因并不是因為醫保基金不足,“相反,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醫保基金總有結余”。
魯全認為,提高繳費比重是重新調整責任分配體制。“就數據看,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農村合作醫療以來,個人繳費雖然有增加,但增加的并不多,相反是政府的補貼增加的比較多”,因此,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一定程度上需要重新調整責任分配的結構。
居民看病報銷將不再分“城里人”“農村人”
專家認為,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公平”二字,是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
意見提出,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
“這有利于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顧雪非介紹,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可以提高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從而進一步解除參保者的后顧之憂,增加群眾看病就醫的“底氣”。顧雪非介紹,通過統一定點管理、整合醫保基金等措施,參保居民還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同時,制度整合后,實行一體化的經辦服務管理,城鄉居民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更加方便。
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意見提出“六統一”的要求。
“這意味著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后,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顧雪非說。
目前,我國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形成,覆蓋人口超過13億,但仍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四項基本醫保制度。
顧雪非說,醫保制度不統一帶來的問題主要在于“三個重復”:同一區域內,居民重復參保、財政重復補貼、經辦機構和信息系統重復建設。
待遇更均衡|基本醫療“服務包”向較高標準看齊
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吳光介紹,從目前已經推行“兩保合一”的省份來看,基本推行的是“目錄就寬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這意味著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醫療“服務包”可以向較高的標準看齊,其中包括醫保報銷的范圍擴大和醫保用藥范圍的擴大。
此外,隨著整合后基本醫保統籌層次的提高,參保居民就醫范圍也會相應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