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標題杠杠的,頓時直打寒冬里的哆嗦。坐標基層,工齡近二十年,工資扣除各項保險大約兩千五多點,若個人比例再上升,物價若飆升,直言本人吃不消。估計多數人和我有一樣的想法。
專家認為,從籌資機制來看,財政補助已經占到籌資總額的四分之三左右,居民醫保存在“泛福利化”傾向,未來應逐步改變目前個人與財政籌資責任失衡的局面,建立財政補貼與個人繳費的合理分擔機制。
出于對參保積極性等因素的考慮,多年來居民醫保的個人籌資標準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醫保籌資的增長主要通過財政補貼的增加來實現,財政補貼與個人籌資的比重從最初的1∶1變成了目前的約4∶1。
獲得的數據顯示,六年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貼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個人繳費增幅,從而使得人均籌資總額中財政補貼的比重越來越大,已經由2009年的60.8%增加到了的79.3%,財政補貼與個人繳費之比已接近4∶1。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380元,個人繳費為人均不低于120元。
一位財政部人士表示,財政應該補貼居民醫保,但不應該補貼到這樣高的比例,未來應該降低財政補貼在居民醫保籌資中的比例,“恢復到財政出一塊,個人出一塊。”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居民醫保目前籌資比例不合理,籌資水平的增長主要依靠財政,財政補助在整個籌資比例方面占的比重過大,個人繳費所占比重很小,會導致未來醫保基金的壓力越來越大。與此同時,大多數地區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可以達到70%甚至超過70%,與職工的報銷比例也就相差10個百分點,而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在籌資方面相差幾倍,這就導致籌資機制與醫保待遇之間出現了一些扭曲的現象。
對于未來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認為,調整籌資政策應充分考慮目前面臨的困難和阻力,需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不可操之過急。隨著居民收入的增長,可參照職工醫保繳費單位和個人的分擔比(約為3∶1),將居民醫保繳費財政和個人分擔比的調整目標也確定為3∶1。當然,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一個過渡期。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汪德華表示,居民醫保的財政補貼是必要的,但是需要一定限制。“因為我國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人數共約有8、9億,而財政資金有限,如果都靠財政,那么醫療保障的待遇很難提上去,而且長期看對財政的支出壓力會非常大。”他認為,財政和個人分擔比逐步調整為1:1是比較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