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明確提出通過實行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等措施,解決當前河北省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不強等突出問題。
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辦法提出,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仍按教育廳、財政廳關于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執行,省定補助標準由省級財政負擔。其他地區參照實施,補助標準可根據本地實際確定,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省級財政對連片特困地區以外的貧困縣給予適當獎補。同時,實施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嚴格按照《河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辦法要求,各地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我省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切實推進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力爭到2020年,再幫助1萬名鄉村教師解決周轉宿舍問題。此外,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根據辦法,建立省級監督指導,市、縣(市、區)組織招聘的鄉村教師公開招聘補充機制,確保為鄉村學校持續輸送大批優秀高等學校畢業生。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確保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
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降低鄉村中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提高鄉村中小學校中高級職稱崗位設置比例,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內上浮1-2個百分點。試行向長期堅守鄉村學校教師職稱聘用傾斜政策,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用到與其現有專業資格相對應的崗位。
教育部就各地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工作取得的積極成效指出,多數省份認真抓好落實,補助覆蓋面大幅提高。目前,有連片特困地區縣的2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22個省份)都出臺了省級層面實施方案。,22個省份699個連片特困地區縣中,已有21個省份604個縣實施了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覆蓋縣數達到86%,比2013年增加55%;享受補助學校6.7萬所,受益鄉村教師94.9萬人。
河北、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兵團等16個省實現了連片特困地區縣全覆蓋。
并且,中央地方加大資金投入,補助標準逐步提高。,604個實施縣共投入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資金33.2億元,比2013年增加23.2億元,增幅為232%。中央財政相應下達綜合獎補資金22.8億元,比2013年增加10.78億元。人均月補助標準為307元,比2013年增加49元,其中500元及以上的占13%,300-500元的占46%。
從各省政策看,湖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兵團等地標準較高。如湖南按學校所在地情況,分為700元、500元、300元3個檔次;四川要求不低于400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補助標準;云南統一執行500元的標準;西藏按照地區類別等情況,從300元到950元主要分為3個檔次;新疆基本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從200元到800元分為7個檔次;兵團平均為600元,具體由各地綜合考慮艱苦邊遠程度等因素拉開檔次。
此外,實施范圍不斷擴大,帶動效應初步顯現。許多省份不僅關注連片特困地區縣,還將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到省貧縣等相對艱苦邊遠的地區,使更多鄉村教師從中受益。
如廣西補助對象除了連片特困地區鄉村學校外,還包括其它地區的教學點;江西補助對象為全省范圍內的山區、庫區、湖區等地區的農村屮小學;云南、西藏、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補助對象為全省所有鄉鎮及以下學校。
在中央政策的引領下,江蘇、山東、廣東等沒有連片特困地區縣的省份也結合地方實際,出臺相關政策,對鄉村教師實施補助。如廣東2013年開始實施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制度,將標準進一步提高至人均不低于700元/月,省級財政承擔資金的50%-80%。
2013年9月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頒布實施以來,部分地區成效突出,鄉村教師安心樂教。
部分實施縣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較高的補助標準,如安徽金寨縣、湖南瀘溪縣、鳳凰縣,四川馬邊縣,云南綏江縣等地的最高補助標準達到或超過了1000元,其中馬邊縣最高為2000元。由于補助標準較高,這些地區鄉村教師的職業吸引力顯著增強,出現了城鎮教師爭相到鄉村學校任教的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