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償還住房貸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如何辦理?買房和還貸提取公積金有什么區別?辦理時分別需要哪些證件、材料?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此進行了詳細介紹。
購買新房:同一套房子只能提取一次
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簡稱“購房提取(新房)”。
職工可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并取得《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首付款)后辦理提取,也可以在支付全部房款、取得全額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現金完稅證》后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但是同一套房子,每個職工只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手續,同時應在取得相關票據的一年之內辦理(以票據開具之日起計算,逾期無效),提取至相關票據開具當月的公積金余額。
除了購房職工(即名字寫在購房合同上的職工),其配偶、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指職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但所提金額之和,不得超過當期支付房款之和。
辦理提取手續的地點為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或公積金中心指定的承辦銀行網點。在辦理時,職工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售購房款或購房款)或《現金完稅證》。如配偶、同一戶口簿的直系親屬也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購買二手房:資金托管需出具相關憑證
職工購買存量住房(二手房)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簡稱“購房提取(存量住房)”。
實行資金托管的地區,職工可以在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辦妥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手續后辦理提取,也可以在支付全部房款,取得新的房產證、全額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現金完稅證》后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未實行資金托管的地區,職工可以在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取得相應票據后辦理提取,或在支付全部房款,取得新的房產證、全額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現金完稅證》后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同樣的,同一套房子,每個職工只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手續,并應在取得相關票據的一年之內辦理。
除了購房職工外,配偶、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指職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但所提金額之和,不得超過當期支付房款之和。
職工可到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或公積金中心指定的承辦銀行網點辦理購房提取手續,除需提供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外,已經支付全部房款的,需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現金完稅證》。未支付全部房款的,在實行資金托管的地區,需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及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憑證;未實行資金托管的地區,需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支付首付款的相關票據(相關票據有效期一年,自開具之日起計算,逾期無效)。以上兩種方式均提取至相關票據開具當月的公積金余額。如配偶、同一戶口簿的直系親屬也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本。
市內還貸:按月委托提取
目前,職工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存在未還清的住房貸款的,全部通過按月委托方式辦理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及在與中心系統聯網的商業銀行辦理純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可直接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承辦銀行柜臺或公積金中心指定的銀行網點辦理委托提取簽約手續。如職工申請的是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需提供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指定扣款還貸的銀行卡(折);如職工辦理的是純商業性住房貸款,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銀行借款合同。
職工在未與中心系統聯網的商業銀行辦理了純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可先到貸款銀行承辦網點辦理委托提取簽約手續,簽訂紙質的《償還住房貸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再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系統錄入手續。辦理時,需提供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指定扣款還貸的銀行卡(折),銀行借款合同。
除借款職工(即借款合同上載明的主貸人)外,配偶、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指職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也可加入委托提取協議中,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材料。委托提取簽約,簽約人必須到場,不得代辦。
還貸委托提取期間,公積金中心將于每月18日從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內進行扣款,并將公積金資金轉至職工指定的銀行卡(折)內,18日當天未成功扣款的,26日將補扣一次。具體規則是,職工每期委托提取公積金額度,不超過累計還貸額減去累計委托提取額后的剩余額度。累計還貸額自委托協議簽訂當月實際發生的還貸額開始累計;累計委托提取額自委托協議簽訂下月實際發生的委托提取額開始累計。職工個人公積金帳戶應當保留政策規定的留存額。留存額以上部分大于、等于剩余額度的,按剩余額度提取;小于剩余額度的,按留存額以上部分提取。
委托人如有多筆住房貸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筆,且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須優先辦理。
市外還貸:每年提取兩次
職工在蘇州大市范圍外存在未還清的住房貸款的,每年可以兩次提取公積金。辦理提取時,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內須留存10個月的余額。
職工可到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或公積金中心指定的承辦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應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銀行借款合同、最近一年的還款明細(銀行需蓋章確認)。
除了借款職工(即借款合同上載明的主貸人)外,配偶、同一戶口簿內的直系親屬(指職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也可提取公積金,除需提供銀行借款合同、最近一年的還款明細(需貸款銀行蓋章確認),還需提供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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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職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需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應在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申請手續辦完后,再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2.住房公積金提取采用“實時轉賬”方式,將資金直接轉入提取人指定關聯的銀行卡內,如提取人尚未辦理關聯手續,另應提供一張本人在本市開戶的有效銀行借記卡(僅限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行、蘇州銀行)。
3.以上各類提取(不含委托提取簽約)可由職工本人辦理或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人應知曉委托人住房公積金卡密碼,并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及上述全部提取材料。密碼未設置的,不得代取。
4.以上各類提取(含委托提取簽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由中心審核,留存復印件。
5.已與中心系統聯網的商業銀行有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蘇州銀行、光大銀行、浦發銀行、江蘇銀行、中信銀行;
尚未與中心系統聯網的商業銀行有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郵儲銀行、寧波銀行、匯豐銀行、上海銀行等。具體以各公積金服務大廳公告為準。
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提取類型 | 提取材料 | 備注 |
購買商品住房 | 《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 | 票據有效期一年,提取至票據開具當月的公積金余額,同一套房子只能辦一次提取。 |
《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售購房款或購房款)或《現金完稅證》 | ||
購買存量住房 | 《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 | 票據有效期一年,提取至票據開具當月的公積金余額,同一套房子只能辦一次提取。 |
《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現金完稅證》 | ||
《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協議》及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憑證 | ||
委托提取簽約 | 借款合同原件(純商業性住房貸款需提供) | 如有多筆住房貸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筆;如有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優先委托償還。 |
指定扣款還貸的銀行存折(卡) | ||
還貸提取(蘇州大市范圍外) | 銀行借款合同 | 銀行需蓋章確認 |
最近一年的還款明細 |
1.除上述材料外,還必須提供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卡、身份證,其余材料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2.證明夫妻關系的,還需提供戶口簿或結婚證。
3.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還需提供戶口簿(需在同一本戶口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