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2015最新消息: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漲了,三類特殊群體的社保待遇也將上調。記者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對支援“三線”建設部分回寧定居的“老軍工”(以下簡稱“老軍工”),原支邊、插隊(場)下放人員(以下簡稱“老知青”),五十年代部分退職人員、六十年代部分精簡老職工和保養人員(以下簡稱“老職工”)的有關待遇進行調整。盡管文件剛下發,但是從1月1日起執行,因此1—4月份的社保待遇將會補發到位。
“老軍工”醫療補貼限額由每人每年6000元調整至7000元
符合規定的“老軍工”生活困難補貼上限,由每月440元調整至每月500元。其養老金待遇與我市上年度月平均養老金水平(2489元)差額少于500元的,補足至我市上年度月平均養老金水平;差額大于500元(含)的,每人每月補貼500元。
醫療補貼限額由每人每年6000元調整至每人每年7000元;在規定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補貼比例不變,仍為40%。
“老知青”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調整至560元
符合規定的“老知青”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調整至每人每月560元。
“老職工”生活補助費根據不同情況進行上調
我市還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五十年代部分退職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標準。對符合規定的五十年代部分退職人員,建國后參加工作的,生活補助費標準由每人每月990元調整至109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1130元調整至1250元;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1270元調整至1410元。
與此同時,調整六十年代初部分精簡老職工的生活補助費標準。對符合規定的六十年代初部分精簡老職工,原城鎮戶口的,生活補助費標準由每人每月890元調整至980元;原農村戶口的,由每人每月770元調整至850元。
此外,調整部分保養人員保養金標準。對符合規定享受保養金的人員,保養金標準由每人每月890元調整至980元。
對于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五十年代部分退職人員、六十年代初部分精簡老職工和保養人員,喪葬補助費按本人生前最后一個月生活補助費(保養金)的標準乘以10個月計發。
據悉,“老職工”生活補助費、保養金補貼以及喪葬補助費由其所在企業負責發放。企業無力支付或倒閉、破產的,由產業集團或主管部門負責支付,產業集團或主管部門無力支付的,由同級財政負責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