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主要包括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及生活護理費三大項目。為了保障傷殘職工及供養親屬基本生活,從2001年起,北京開始逐年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北京也不例外。
北京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細則
【調整時間】:1月1日起
【調整項目】: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
【調整原則】:普遍增加
一、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每月增加380元;
2、二級傷殘:每月增加360元;
3、三級傷殘:每月增加340元;
4、四級傷殘:每月增加320元。
【備注】:殘津貼標準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三、生活護理費:待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于7月1日進行調整。
北京工傷保險待遇調整
【執行時間】:1月1日
【調整對象】:2013年12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工傷人員(不包含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原則:普遍增加,適當調整。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項目: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工傷保險待遇調整細則:
1、傷殘津貼:
a、一級傷殘工傷人員:增加360元;
b、二級傷殘工傷人員:增加340元;
c、三級傷殘工傷人員:增加320元;
d、四級傷殘工傷人員:增加300元;
e、未安排工作的五級/六級工傷: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3、生活護理費:2013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