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教師職稱制度,讓農村教師收入低成為必然
目前,我國教師工資由基本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工資組成,開始的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把中小學教師的職稱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而教師的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和績效工資都與職稱掛鉤。教師職稱制度于1986年建立,目的是為了促進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但目前的作用卻越來越負面,直接影響到農村教師的工資收入和人員流動性。而在當前的職稱評定體系中,不同層級的學校能夠得到的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不同,農村學校因為辦學水平較低,能獲得的高級職稱的比例也相應較少。
2008年《國家教育督導報告》顯示,2007年,全國小學中高級職務教師所占比例為48.2%,但農村低于城市9.5個百分點以上;貴州、陜西農村小學中具有高級職務的教師所占比例均低于30%,低于城市15個百分點以上。而全國初中中高級職務教師所占比例為 48.7%,低于城市19.2個百分點,甘肅、貴州、陜西三省中農村初中中高級職務教師所占比例均低于30%,低于城市25個百分點以上。 而前述《中國農村教育發展報告2012》也有相同的結論。
不同級別職稱教師的收入差別有多大? 根據《教育時報》的報道,近年來,我國同工齡不同職稱工資差距越來越大,少則每月差500元,多則每月差近2000元——這可能還低估了其中的差距。據介紹,河北地區2010年-2011年度實行績效工資后,各項工資相加,初級職稱可以得到2000-2200元,中級是2400-2600元,副高可以拿到3000-3500元,正高拿到4000-5000元。而如果算上獎勵績效,初級與正高級的薪資差別可以達到5000元以上。這種程度的收入差別,已經對不同職稱教師的士氣造成了很大影響。武漢大學2011年的一項研究指出,初級職稱教師對工資收入的“不滿意率”,比高級職稱教師高了21個百分點。
改革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
“明年人社部將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在26日的工作會議上,尹蔚民表示,將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據了解,我國從2009年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2011年起試點范圍開始擴大。這項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在職稱等級上,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并完善與之相配套的評價標準和辦法。
改變不合理的職稱制度,漲工資才有意義
如果說,教師職稱的評定公平合理,能者多拿也就罷了,但現實恰好相反。對于農村教師而言,本來就狹窄的晉升渠道,恰恰因為不規范職稱評聘制度而更加逼仄。
一位網友曾經這樣評價教師職稱評定,“稱評定首先要有優秀、良好,為得此殊榮,頗有不擇手段,溜須,拍馬、賄賂,以至獻身等等;職稱評定得有相應的學歷、論文、榮譽證等等,各大報紙趁火打劫,明文標價,形成造假的不良風氣;最后要有名額,名額可分到此校也可分到彼校,分到那校都合理,得跑關系,走路子,權力是可以被金錢買去的。名額一旦爭到,領導首先占據有利地形搶先登陸,有時甚至對有資格的教師采取瞞報、漏報或不通知的辦法,等知道已經為時已晚。領導評審過后,那些“皇親國戚”又陸續登陸,根據武大郎的身材可隨時增減條件,隨時安排評委,可依手中的權力授意評誰。評上評不上的參評者都得答謝評委們的‘舉手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