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法官福利待遇怎么樣?下面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法官工資待遇的一些信息,僅供參考。
提高法官收入、改善法官待遇是現在司法改革的重要議題,有關部門根據本法的規定精神將制定具體的有關審判人員享受保險待遇的規定。“福利待遇”是指審判人員按照規定所應當享受的其他方面的一些福利待遇。包括參照享受由國家規定的國家公務人員在休假、降溫補助、防寒補助、交通補助和家庭困難補助等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不僅要從政治思想建設方面下功夫,同時還要關心他們的生活待遇。這也是體現黨和國家對人民法官隊伍建設的關懷。本法作出這樣的規定,也正是體現了這樣的精神。本條規定的法官享受國家規定的審判津貼、地區津貼、其他津貼以及保險和福利待遇,其中“審判津貼”是指由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審判人員在從事審判工作中,作為由于付出辛勞而得到的一種補償。“地區津貼”是指法院系統由于所在地區不同,各級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往往設立在邊遠地區或者是設立在條件比較艱苦的地區,這些地區物質生活條件較差,交通不便,法院為了便于人民群眾訴訟,往往要經常深入群眾辦案。這些地區的辦案人員,往往要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因此,有必要對這樣一些地區的審判人員在物質方面給予一定的補償。有關部門將根據本法的規定精神,同時根據不同地區的條件情況,制定具體的地區津貼辦法和規定。
“其他津貼”是指除了上述規定的審判津貼、地區津貼外,為了使審判人員的待遇不因由于其他行業人員的津貼補助的提高而降低,因此,還規定了“其他津貼”,就是審判人員在同時享受上述的審判津貼和地區津貼外,同時還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享受其他行業人員在一些方面享受的,根據實際情況審判人員也應當享受的津貼待遇。其他津貼具體指哪些方面,這就要由國家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和國家經濟建設的發展情況來具體規定。“保險待遇”是指審判人員在人身、財產等方面,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的風險保障待遇。由于審判人員在具體辦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對人身安全、家庭財產安全等來自各個方面的風險,這也是客觀存在的不可回避的事實。為了讓他們在安心地秉公辦案,嚴格執法的同時,消除后顧之憂,國家應當給他們付予相應的保險。
由于多年來我國對法官的管理采用的 是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管理模式,法官 的工 資標準也是實行行政機關公務員 的工資標 準,薪酬一直處于相對較低 的水平。盡管 近年來法官與公務員一 樣經歷了多次加 薪,但與國內其他階 層相比,法官的工資 仍屬于較低的水 平,遠遠達不到基本合理 的水平。
1.與銀行和電力等企業的員工相比 較:近年來,由于各專業銀行依靠國 家政 策的大力扶持,并加大了管理力 度,效益 明顯提升,員工工資大幅提 高,相當一部 分員工實行了年薪制, 其薪酬一般是同地 區法官的2-3倍;電 力企業依靠自身的壟 斷優勢,其員工 的工資和其它福利待遇之 高已經不是 秘密,遠不是法官職業所能比 擬;關 注學法網微信號(xuefa5)讓在司 考 及法律職業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彎路! 還 有煙草專賣局,一個經濟欠發達地 區的經 理(局長)的年薪幾年前就突 破了六位 數,其普通員工的工資收入 和其它福利待 遇也普遍高于法官。
2.與各類學校教師相比較:由于國家 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國家政策的 大力 傾斜,教師的工資若干年前就與 職稱掛 鉤,同樣資歷的人員其每月工 資已經普遍 高于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和 法院的法官數百 元至數千元不等。
3.與財政、工商和稅務等國家機關的 公務員相比較:法官與上述幾個部門 的工 作人員雖然同為國家公務員,但 由于各自 的職能和權力作用不同,其 福利待遇在實 際生活中大相徑庭。中 國自古有“靠山吃 山,靠水吃水”的習 俗,作為掌管財稅征 收、工商管理和 財政支出大權的部門,因 直接掌管最 核心的公共資源,所以多年 來,不管 國家形勢如何變化,這些部門總 能近 水樓臺,各種名目的福利可以說是應 有盡有。而法院則總是仰人鼻息,清 水衙 門,兩袖清風。
總體來看,法官目前的薪酬不要說跟某些壟斷企業、外資企業的員工的收 入相 比,就是與其它事業單位或國家 機關的公 務員相比,也處在劣勢地 位。許多從事審 判工作多年的法官, 買不起房子,供不起 孩子,甚至有了 病都不能及時去診治,其 現實生活之 窘迫在這里難以用簡單的描述 去概 括。
總之,為了建立一支高素質和穩定的法官隊伍,國家在對他們進行政治思想方面和專業理論方面的教育的同時,還將積極地從物質方面給予盡可能的投入。這也是對于加強我國法制建設奠定物質基礎的一個重要方面。本法通過頒布后,國家有關部門將根據本法的規定精神,制定一整套的有關審判人員享受有關津貼和福利方面的具體辦法和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都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和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