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民辦教師工資調整2015最新消息:“惠州市各級教育部門將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業協會等單位制定民辦學校教師工資指導標準。”3月25日,惠州市正式出臺《關于大力促進民辦教育規范優質特色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民辦教師一直關注的待遇問題,提出了一些保障措施。
《意見》指出,對符合條件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的民辦學校專任教師,分縣(區)逐步建立發放長期從教津貼或其他補助機制,促進民辦學校持續發展。同時,規定民辦學校須依法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將逐步實行民辦學校教職工和當地公辦學校教職工一樣享受政府免費體檢。在教師培訓和職稱評定上,民辦教師也將與公辦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優惠政策
民辦學校可免費獲得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權
《意見》提出,要大力推進民辦學校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標準化覆蓋率達90%以上,到達95%以上。全市民辦幼兒園規范化覆蓋率達90%以上,到達95%以上。同時提升我市基礎教育民辦學校的辦學質量,形成一批大規模、質量高,特色鮮明、社會聲譽良好的民辦品牌示范學校。
接下來,惠州將要開展民辦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根據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建設、辦學質量和特色、管理水平的情況,評選品牌示范學校和特色學校。在評選中有優勢有特色的學校將獲得重點扶持。
民辦學校將可以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民辦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和民辦幼兒園提供的養育服務按規定免征營業稅;民辦學校用電、用水、用氣、排污、通信等公共服務價格,也與公辦學校執行同一標準。同時,民辦學校還可能免費獲得政府提供的土地使用權。
規范管理
學校有嚴重違法行為等將終止辦學
對于民辦學校的規范化辦學,《意見》提出了嚴格要求。在收費方面,民辦學校應按照批準或備案后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學期或學年收費,不得跨年度收費。
惠州市將完善對民辦學校的年檢制度。在年檢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及評估,將年檢結論作為對民辦學校評優評先、資助獎勵、招生計劃安排等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其予以減少招生計劃或暫停招生的處理,并將年檢結果進行公告。對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依法予以撤銷登記并公告。
《意見》還指出,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民辦學校將勒令終止辦學。
特色發展
經費和科研項目將向有特色的民辦學校傾斜
惠州將選擇具有一定辦學水平的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通過購買服務、教師援助、扶持改善辦學條件等政策措施,推動其建設成為品牌示范學校和特色學校。在經費安排、科研項目等方面向這些學校傾斜。
鼓勵民辦學校努力開發特色課程、培育特色項目,并形成了特長生培養、小班化教學、中英文雙語教學等形式多樣的教育模式。
教師工資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組成。其他相關教師收入還有:
1、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準考核認定。
2、領國務院津貼或者領縣/市政府津貼的,不終身制。
3、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30%。正如國家干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身制,離開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