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形式包括什么
工資形式是指計量勞動和支付勞動報酬的方式。企業可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形式。我國的工資形式主要有:
1.計時工資。是按單位時間工資標準和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計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我國常見的有小時工資、日工資、月工資。
2.計件工資。是按照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或作業量以及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計件工資是計時工資的轉化形式。
3.獎金。是給予勞動者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物質獎勵。有月獎、季度獎和年度獎;經常性獎金和一次性獎金;綜合獎和單項獎等。
4.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物質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主要有:崗位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等。
5.補貼。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生活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響而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形式。它與勞動者的勞動沒有直接聯系,其發放根據主要是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如物價補貼、邊遠地區生活補貼等。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是對非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勞動者依法支付工資的一種工資形式。主要有:加班加點工資,事假、病假、婚假、探親假等工資以及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期間的工資等。
二、工資形式的種類
(一)計時工資制
1.計時工資的概念
計時工資是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員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員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的體育津貼。
2.計時工資制的形式
按照計算的時間單位不同,我國常用的有三種具體形式:
(1)月工資制,即按月計發員工工資的制度。它不論大月、小月,一律按工資標準計發工資。
(2)日工資制,即根據工人的日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日數計發員工工資的形式。
(3)小時工資制,即根據工人的小時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發員工工資的形式。
目前,我國計時工資一般是以月工資率為基準。西方發達國家一般以小時工資率為基準,對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
3.計時工資制的特點
計時工資制的主要優點是:
(1)計時工資的基礎是按照一定質量(即達到某一勞動等級標準)勞動的直接持續時間支付工資,工資數額的多少取決于員工的工資等級標準的高低和勞動時間的長短。因此,這一特點決定了計時工資制在其實行中表現出兩點鼓勵作用:一是能夠鼓勵和促進勞動者從物質利益上關心自己業務技術水平的提高;二是能夠鼓勵和促使員工提高出勤率。
(2)由于時間是勞動的天然尺度,各種勞動都可以直接用時間來計量,并且計算簡便,所以,計時工資制簡單易行、適應性強、適用范圍廣。
基于這些優勢,目前,絕大部分企業采用計時工資制這一基本的工資形式。但其主要不足是:
(1)計時工資側重以勞動的外延量計算工資,至于勞動的內涵量,即勞動強度則不能準確反映。
(2)就勞動者本人來說,計時工資難以準確反映其實際提供的勞動數量與質量,工資與勞動量之間往往存在著不相當的矛盾。
(3)就同等級的各個勞動者來說,付出的勞動量有多有少,勞動質量也有高低之別,而計時工資不能反映這種差別,所以實行計時工資制對激勵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而且,計算單位產品的直接人工成本也不如計件工資制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