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最新消息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19日在立法會發言稱,特區政府于今年1月21日,向立法會提交兩項與調高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有關的附屬法例,包括《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及《雇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立法會其后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這兩項公告。
張建宗表示,小組委員會召開了3次會議,通盤仔細地討論特區政府的建議,并且邀請持份團體出席會議表達意見,各委員和他一起聽取了18個團體及個別人士的意見。他很高興知悉小組委員會各委員均沒有提出有關反對公告的動議。
隨著立法會19日完成審議這兩項公告,勞工處會為落實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作好準備,展開廣泛的宣傳活動,以配合新水平于今年5月1日即勞動節,開始實施。
首先,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30元(港元,下同)調高至32.5元,張建宗表示了解部分議員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他指出,由于最低工資對香港勞工市場、就業、社會、經濟,包括中小企的承受能力,甚至通脹、生產力、競爭力、工資水平等多方面均可能有影響,在厘定最低工資水平時,特區政府必須按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同時亦要顧及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
他表示,由勞工界和商界委員,以及學者和特區政府人員同時參與的、高層次的最低工資委員會,全面、客觀及持平地檢討最低工資水平。委員會進行了深入及廣泛的咨詢,收集相關組織及公眾人士就檢討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以及最低工資對社會經濟及各行各業,特別是中小企和低薪行業的影響。
張建宗稱,特區政府認同委員會的建議已適當地平衡雇員及雇主的利益,而新水平訂于今年5月1日生效,亦是務實及合理的安排。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周期
很多議員18日晚提到最低工資水平應要“一年一檢”。張建宗重申,《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水平須每兩年至少檢討一次,確立檢討周期絕對不能超出兩年的時限,這是務實的做法,也是最低工資立法時在立法會的共識。
有議員關注殘疾雇員就職最低工資的保障。張建宗指出,《最低工資條例》很明顯保障不論殘疾雇員或健全雇員亦同樣享有法定最低工資,而因應社會人士擔心一些殘疾雇員可能會遇到就業困難,條例同時為殘疾雇員提供可選擇的生產能力評估機制。
對于有議員建議為殘疾雇員提供工資補貼,他稱,特區政府重視殘疾人士就業,目標是協助及支援殘疾人士憑著他們的能力,而非因其殘疾覓得合適工作,并讓殘疾人士的權利、能力和貢獻在一個傷健共融的社會獲得適當的肯定。
張建宗說,法定最低工資在2011年5月1日勞動節實施至今,一直推行暢順,低收入雇員的薪酬持續錄得增幅;在11月至今年1月期間,與最低工資實施前的季度,即2011年比較,低薪全職雇員,撇除最低工資不適用的雇員及留宿家庭傭工的平均每月就業收入累計上升34.5%,扣除通脹后的實質升幅是12.7%。整體勞工市場保持平穩,就業人數穩步上升,失業率亦維持在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