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級正職、副職:
包括中央政治局的幾大常委,國務院正副總理,國家人大常委會正副委員長,國家政協正副主席等。
2、省部級正職、副職:
包括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正副省(市、區)委書記、正副省長(直轄市長、自治區主席)、正副人大常委會主任、正副政協主席;國家各直屬部委(比如民政部、財政部等等)的正副職。
3、廳局級正職、副職:
包括各地級市的正副市委書記、正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市政協正副主席;還有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各直屬廳(比如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等)的正副職
4、縣處級正職、副職:
包括各縣的正副縣委書記、正副縣長、縣人大常委會正副主任、縣政協正副主席;地級市各局(比如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等)的正副職,同時在中央、省各直屬單位里也有處長職位設置
5、鄉科級正職、副職:
包括各鄉鎮的正副鎮委書記或正副鄉黨委書記、正副鎮(鄉)長、鄉鎮正副人大主任,縣直屬各局(比如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等等)的正副職
因此,你問的處級就相當于縣委書記或縣長或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或縣政協主席或地級市某局局長的級別。
讓我們一起看看一個廣西正處級干部的工資待遇吧,大約就知道副處級的工資待遇了!
曝光:該同志現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區直機關某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工齡27年,正處級待遇。2009年7月工資單詳細如下:
收入部分:
1、崗位工資 1045元;
2、薪級工資834元;
3、津補貼 747元;
合計:2626元。
扣除部分:
1、個人所得稅5.76 元;
2、工會費 13元;
3、住房公積金421.5 元;
4、醫療保險51.18 元;
5、失業保險 256元;
6、防洪保安費 60元;
7、教育附加費 315.12元;
8、水電費元349.88元。
合計扣除:1241.59元。
實發工資:2626—1241.59= 1384.41元。
附說明:
1、防洪保安費每年扣一次,集中在該月扣;水電費每季度扣一次。
2、因如今正在嚴格遵守中央及自治區關于“清理小金庫”的指示精神,除了上列收入,已經很久沒另發一分錢!
3、在廣西首府南寧,已經實行“陽光工資”,但僅限于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單位人員。而事業單位未實行“陽光工資”。舉例說吧,同為正處級干部,公務員領“陽光工資”一般不少于5000元,而事業單位的正處一般則2500左右。
公務員曬工資:處級干部月收入不足6千
“嫌工資少就辭職啊!”、“工資這么高還嫌少,要不我們換換?”、“工資雖少,灰色收入和隱性福利總不會少吧?”面對網友鋪天蓋地的質疑,一位中西部基層公務員只能苦笑著表示,“這個‘金飯碗’真沒有表面上看起來的那么光鮮。”
“每月到手收入在2400元左右。此外,每年還能按照一定比例報銷取暖費,年底有一些獎金。“上述人士告訴記者。
盡管其所在單位幾年前曾有過經適房名額,以低于市場價一半的價格賣給單位工作人員。但是上述人士告訴記者,經適房通常有工作年限的要求,他對此并不抱希望。
盡管京滬等一線城市在職干部都強調自己收入并不高,但在中西部一些地方公務員看來,其收入已高于當地同樣級別干部。
地區間存在的差距在公務員的收入上同樣得到體現。
一位欠發達地區的鄉鎮干部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介紹:同樣是處級官員,在她所在的縣級市里,一位縣級領導每月收入才3000多塊。
上述人士向記者詳述其收入組成:”收入的組成部分是基本工資和津補貼,扣除保險部分、扣去住房公積金,并扣去一定比例的績效工資作為年終的獎金發放外,最后每月到手不到2000塊。”
這位有著三年工齡的鄉鎮干部告訴記者,獎金與各地的財政狀況掛鉤,但去年底因“八項規定”,獎金一分沒發,年也過得“寡淡”。
“這樣的收入,靠工資真的會餓死,不少人忙著掙錢做自己的事情。”上述人士告訴記者。
在現行制度下,公務員工資待遇與行政級別掛鉤,但公務員級別的晉升也并非易事。基層公務員普遍陷入“上升焦慮”。
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在具備學歷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3年以上。
但晉升領導職務并不是一種必然,從科員到科長,從科長到處長,從處長到廳長,從廳長到部長,每一級的跳躍,難度系數都在增加。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
而實際上,這一分類管理制度在2006年1月開始實施的《公務員法》中已得到明確:“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深圳等地率先已經進行了試點。
楊士秋曾表示:“基層公務員非常辛苦,他們處在第一線,同時由于職級層次決定其收入也比較低,不解決這些問題,基層士氣必然受到影響。目前正在全國進行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的試點,試點成熟后可能會全面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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