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落實明確收入分配改革部門責任,將解決部分行業職工工資過低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2月8日公開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指出,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將落實《若干意見》30條政策措施的責任,逐一明確到相關部門,并于2月8日在中國政府網公布了該通知全文。
通知指出,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促進就業機會公平,促進中低收入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建立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同時,研究發布部分行業最低工資標準。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到,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逐步解決一些行業企業職工工資過低的問題。
通知稱,要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縮小國有企業內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員薪酬增幅應低于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要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把落實收入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