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召開的全省人社工作會上提出:今年,我省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將從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和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方面入手,取得新的突破。
為做好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工作,我省已成立了薪酬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實施方案正在制定中。據悉,該項改革對于進一步健全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還將調整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在縣以下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加大工資政策向基層傾斜的力度。同時,還將進一步強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繼續落實好離退休人員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此外,我省還將推進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繼續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工資指導線,做好企業薪酬調查工作,并規范各類開發區人員工資管理。
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促進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城鄉居民收入的較快增長。同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吸引更多優質勞動力資源,更好滿足經濟發展對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熟練技術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緩解用工缺口。同時也有利于推動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集聚更多技術型、創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