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從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珠海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從1380元/月上漲至1650元/月,與此同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8`元/小時。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20號),經珠海市政府同意,珠海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5月1日起進行調整:珠海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8元/小時。
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而今年已是調整時限。此前,我市138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已經執行了兩年,此次上調至1650元/月,上漲幅度達到約19.5%。
據了解,本次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綜合考慮了珠海近兩年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企業和職工的實際情況、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和低收入勞動者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調整從5月1日起實施,企業有2個多月的緩沖期,便于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