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后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并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什么是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四川省保險制度。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臨近春節,對于退休老人來說最好的消息莫過于又要漲工資了,據悉,四川省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上漲,2月份補發到位。
近日,四川省人社廳下發通知,正式提高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即由60元提高至75元。
依照通知,從7月1日起,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領取對象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不含在6月30日前已死亡或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待遇領取人員。7月1日及以后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從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礎養老金。
據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稱,2月10日之前,全省各級相關部門將把提高和補發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