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今日起北京市集中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等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六項標準漲幅均在10%左右,調整后將惠及本市314.2萬人。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基礎上上漲10%,每月增加305元,調整后為3355元。具體調整方案待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向社會發布實施,從1月起補發,3月底前將發放到位。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分別增加40元和35元,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增至470元每月,福利養老金385元,調幅分別為9.3%和10%。傷殘津貼每月增加332元,增至3702元每月。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60元,調整為1720元。
此外,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增長10.3%。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4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7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 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0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