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僅各級領導對養老保險工作非常重視,給予大力支持。而且社會輿論也是特別關注,養老保險在電視、報刊等媒介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許多專家學者更是紛紛對此著書立說。
解決養老保險帶來的問題,應該從兩個方面“對癥下藥”。一是制度模式設計方面,需要解決三個問題,如何消化轉制成本,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問題。如何兼顧各方關系,確定堅固的待遇關系。養老保險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一件事。明年的公務員改革會出臺新的《公務員法》,必然會引起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調整。此外,企業養老制度也十分關鍵,與之相比,它的制度可以不一樣,但待遇需適當銜接,不能相差太遠。如何推進企業“年金”,形成多層次保障體系。
二是制度組織管理方面,也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如何處理養老保險管理轉移,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我國的市場經濟是一個統一的市場,但養老保險制度卻是各省分割,甚至各市縣分割,造成很大麻煩,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地區。二是如何協調四方利益,推動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雖然人少,但“力量”大,他們的利益往往很難侵犯。和農民和企業相比,事業單位“強”多了。雖然人數不多,但能力大,一旦涉及既得利益,改革就很難繼續進行下去。盡管如此,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必須堅持到底。三是如何加強宣傳,加快法制進程。養老保險通過東三省試點后會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方面等法也會相繼實施。
最后,我對發達地區再提幾點希望和意見。百強縣承擔著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要不斷研究養老保險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每個縣都具有較強實力,要從大局出發,加大養老保險的調劑力度,推動審計統籌的開展,以此帶動養老保險的新發展。(中共紹興縣委宣傳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