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中考加分政策解讀
1、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如下: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其中: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前款規定以外的僑眷及港澳同胞、外籍華人的眷屬,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2)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援疆和援藏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須為省、市、縣委組織部及縣級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門選派;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執行援疆援藏任務;援疆援藏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條件的往年及現在的援疆援藏人員,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蕪湖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教基[2015]75號)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其中:
①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②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③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的軍人的子女和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軍區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④軍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3分投檔。
軍人子女享受優惠加分投檔待遇,只能享受一次優待,不累計計算。符合享受中考優惠加分投檔條件的軍人子女,由軍人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學生父母工作單位、崗位職務、崗位性質及立功等級證明等材料,報蕪湖軍分區政治機關匯總核定后于規定時間轉報市、縣教育局,由市、縣教育局提請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我市考生錄取時,對于符合以上照顧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經審查確認,給予加分照顧。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不予疊加,以其最高項的照顧分,計入升學總成績。
3、凡符合規定照顧加分的,學校應將考生姓名、加分依據及加分分數按規定公示。
2014蕪湖中考各批次志愿設置安排發布
安徽省2014蕪湖中考報考示范高中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