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散居少數民族考生申報表
武漢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散居少數民族考生申報表
區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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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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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民族 |
| 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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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姓名 |
| 民族 |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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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姓名 |
| 民族 |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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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核
單
位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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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中學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
父親或母親工作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 ||||||||||||||||
區民族事務委員會蓋章
審核人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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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蓋章
審核人簽名
年月日 |
說明: 關經辦單位除加蓋公章外,負責或審核人必須簽名。
2、蓋章簽名后的申報表連同考生父親母親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留復印件),由考生畢業學校送交所屬區招考辦復審。
3、考生在4月24日前辦理完審核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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