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中考志愿填報時間:6月27日
根據《瑞安教育局:中考招生工作意見/招生工作規定》得知,浙江瑞安中考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7日,具體安排如下:
填報志愿
(一)普通高中類(包括重點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師范類學前教育大專班)
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報繼續實行在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前預填,學業考試成績公布之后上交志愿的方法進行。
1.普通高中類招生實行平行志愿,報考本批次學校的考生,可選填15個志愿。
2.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公費生(包括定向生)、擇校生的都要填報志愿;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自費生的不需填報志愿,考生憑學業考試準考證和成績單等材料直接到各招生學校報名。
3.相關規定與要求
(1)前置條件未達到相應學校要求的,不得填報該相應學校的志愿。
(2)溫州市市外戶籍考生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的,不得填報本批次學校志愿。
(3)已被前列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后列志愿學校不再錄取。
(4)報考省重點普通高中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具有相應學校的定向生資格。報考瑞安中學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在第一志愿填報瑞安中學公費生志愿,否則不予錄取。報考瑞安二中、瑞安十中定向生的考生,只能選填一所學校的定向生志愿,否則其填報的定向生志愿將自動認定為“無志愿”。
(5)報考師范類學前教育大專班的考生,其報考志愿必須填在瑞安中學公費生(定向生)和擇校生志愿之后,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定向生)和擇校生志愿之前,否則不予錄取。
4.考生及家長在規定時間到原報名點參加志愿填報會議,并根據試題標準答案進行估分,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然后參照《瑞安市初中畢業生升學指導手冊》所提供的信息在溫州市中招系統中填報志愿,具體填報志愿的方法詳見“志愿表填寫說明”。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已上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及其家長,在規定時間提交志愿并到報名點學校簽字確認。考生填報志愿要慎重,“志愿表”須由考生與家長簽名;考生如填寫錯誤,責任自負。各學校要按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正確指導考生填報志愿,考生的志愿表提交后,其志愿不得再更改。
(二)職業高中類(包括五年制高職、3+2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中技和成人中專普通班)
1.報考本市職業高中類學校的考生不需填報志愿,考生憑準考證、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學業考試成績單直接到各招生學校報名。
2.報考溫州市外在溫招生的職業類學校,考生在6月27日帶學業考試成績單、1寸照片1張、報考外地學校志愿表等材料,到瑞安市教育局報名并填報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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