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教育考試院
關于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術科加試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市局直屬及鹿城區屬有關學校:
為認真做好溫州市初中畢業生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工作,現將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術科加試辦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試項目和分值
加試項目為:聲樂、舞蹈、美術(素描)、器樂、語言表達。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聲樂120分、舞蹈90分、美術(素描)30分、器樂30分、語言表達30分。
二、具體要求
(一)聲樂
考生在以下歌曲中自選一首清唱
《國際歌》、《畢業歌》、《光榮啊,中國共青團》、《友誼地久天長》、《我們走在大路上》、《長江之歌》、《難忘的目光》、《送別》、《小草》、《采茶舞曲》、《南泥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年輕的朋友來相會》、《盼紅軍》、《八月桂花遍地開》、《我愛你塞北的雪》、《每當我走過老師的窗前》、《牧童之歌》、《歌聲與微笑》、《好人一生平安》。
(二)舞蹈
自定舞蹈一段,自備伴奏曲目的CD或U盤,格式為MP3。
(三)美術(素描)
考生參加美術(素描)考試,除畫紙之外,畫板和其它用具均要自帶。
(四)器樂
考生自選一種器樂(鋼琴、電子琴、二胡等)演奏一曲,參加器樂加試所需樂器(除鋼琴之外)均要自帶。
(五)語言表達
要求考生朗讀一段文字,文字材料現場抽簽而定,朗讀時間3分鐘左右。
三、其他事項
(一)報名條件、體檢、組檔和錄取等工作均按《溫州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溫招委〔2015〕1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要廣泛開展宣傳工作,認真做好報名工作,組織生源直接參加溫州市術科加試。各地招辦于4月28日前將報名參加加試的考生報名花名冊電子郵件發送至hukui@wzu.edu.cn;報考費(每人110元)匯到茶山高教園區溫州大學招生辦(南校區行政樓409室,電話:86680800)。加試時間定于5月16、17日兩天,加試地點設在溫州大學茶山北校區音樂樓,各縣(市、區)加試時間安排請于5月11日到溫大招生考試網上查詢。
(三)各縣(市、區)招辦按要求對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在參加術科加試之前統一進行肝功能(轉氨酶)檢查,肝功能化驗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參加術科加試。
(四)術科加試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最低術科控制分數線,將考生術科成績和上線考生名單下發各縣(市、區)招辦,并由其公布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