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科技獎賽加分資格的考生:先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將獲獎證書原件交各區市,由各區市于 3月31日前 統一攜帶特殊考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認定。
有體育、藝術加分資格的考生:先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將考生獲獎證書原件、公布的正式文件交各區市,由各區市于 3月31日前 統一攜帶特殊考生登記表、城區體育、藝術特長生審核匯總表和相關材料(體育比賽類,報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至市教育局體衛藝科認定。
有國家發明專利的考生:考生本人先持身份證、學生國家發明專利證書原件、特殊考生申請表于 3月12日前 到專利局認定蓋章;再于 3月31日前 持申請國家級發明專利時的發明成果實物或照片,國家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復印件,特殊考生申請表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認定。
專利局咨詢電話:5806045 聯系人:姜主任
華僑、歸僑考生(港、澳考生):考生家長先帶以下材料于 3月12日前 分別到學籍所在區市僑辦、市僑辦認定后,由各區市于 3月31日前 統一將特殊考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交市招辦。
(1)學生本人身份證
(2)能證明為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港、澳、臺籍考生的身份證或戶口本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港、澳、臺籍考生的身份證或戶口本需要做公正
(4)父或母與孩子親子關系證明
市僑辦咨詢電話:5233087 聯系人:劉主任
少數民族考生:考生家長持戶口本到公安部門開具證明,于 3月12日前 攜帶戶口本和證明到民族事務部門認定后交于各區市招辦,各區市于 3月31日前 統一將特殊考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交市招辦。
軍人子女(含烈士子女)考生:考生攜帶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至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開具證明,并進行認定后統一交各區市,由各區市于 3月31日前 統一將特殊考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交市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