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寶雞市城管辦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夜間施工噪音執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除搶修和搶險作業外晚上10:00至次日早晨6:00 之間,各建筑工地禁止夜間施工作業一旦發現違規施工行為將重罰
1.建立施工單位提前報告登記制度。
2.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建筑施工作業。
3.但是因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須3天前向轄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提供相關證明進行登記。
4.同時各施工單位,須在夜間施工作業前兩日,在施工工地周邊可能影響到的居民區明顯位置進行公告,寫明夜間施工原因、起止時間等提示內容。
處罰決定
凡進行違法施工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和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按照《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辦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高限處罰。
在金臺區發現噪音污染問題,可撥打舉報電話:346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