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語聽力注意調好頻道
英語科考試包含聽力測試部分。正式開考前25分鐘,考生開始憑準考證進入考場。考生只能攜帶規定的考試文具進入考場,考生不得自帶接收工具。下午2:00聽力測試開始,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以確保聽力測試順利進行。請考生特別注意不要遲到。
英語聽力測試試題在天津電臺經濟廣播(調頻101.4兆赫、中波1071千赫)播出。
下午1:55開始試聽(試聽前該頻道播放專題節目《財富故事》)。英語聽力測試試題播放前先播放英語歌曲“我愛ABC”兩遍。聽力測試進行中考生不得提問,考生必須將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答在試題卷上的答案無效。下午2:20聽力測試結束。
廣播信號收聽不好的考點,聽力測試試題由考點使用錄音磁帶播出,有關考試的各項要求與收聽廣播的考點相同,請考生和家長放心。
2.考試必需用品務必帶齊
⑴調整好自己的作息時間以適應學業考試的時間安排。⑵熟知各項考試規則并自覺遵守,尤其要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部分)等。考生及考生家長應認真閱讀市中招辦《致考生及考生家長的一封信》。⑶準備好必需的考試用品,如準考證、考試用條形碼、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⑷預先熟悉考點位置和到考點的路線,測算好路途所需時間。
3.考試作弊各科成績無效
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違反考試管理的行為和處罰參照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部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部分)把考生的考試違規行為分為“違紀”和“作弊”兩類。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認定為考試違紀:⑴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⑵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⑶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⑷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⑸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⑹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⑺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⑻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⑼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認定為考試作弊:⑴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資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⑵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⑶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⑷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⑸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⑹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⑺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⑻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⑼其他作弊行為。
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⑴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非法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⑵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⑶考試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⑷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⑸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考生有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其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