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時間 | 負責部門 | 工 作 內容 |
1 | 4.23-4.27 | 各學院 | 廣泛通知學生參與應征入伍政策網上咨詢活動,詳見通知。 |
2 | 5月7號-11號 | 校武裝部 | 入伍預征宣傳動員周,張貼公告,下發宣傳單,以各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內容通知懸掛校園網 |
3 | 5.15暫定 | 校武裝部 | 舉行宣傳咨詢會(新校區學生處會議室) |
4 | 5.16-6.11 | 各學院 | 學院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預征兵工作;廣泛宣傳,積極動員;參照標準,對政治初審合格的學生(6.11)下發《預征兵體檢表》(一式一份)指導學生填寫,并在表頭加蓋學院公章 |
5 | 6月13日(周三) | 校衛生院 | 上午 8:30在新校區醫務室門前集合,進行身高、體重、視力、肝功能初檢,要求:空腹抽血,體檢后把《預征兵體檢表》留在衛生院,等肝功能檢驗結果出來,衛生院在《預征兵體檢表》上蓋章,證明是否合格后一并交給校武裝部;校武裝部將初檢結果及時反饋各學院 |
6 | 6月14日 | 各學院 | 對初審合格者,組織學生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兵對象畢業后聯系方式及銀行賬號》見附表 |
指導初檢合格學生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式一份)、《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以上兩份表格為征兵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
收齊《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在“就讀學校對學生本人…”項目中填上鑒定意見,學院副書記填寫“責任人簽名、聯系電話”交學校武裝部截止到6.15號;校武裝部匯總后交西青武裝部蓋章后返還學生本人 |
收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到財務處、學生處資助中心審核預征對象是否享受補償和代償的資格、金額及相關信息,并分別加蓋財務處和學生處資助中心的公章交校武裝部截止到6.15號;武裝部匯總后請楊吉棣副書記審查簽字,到校辦蓋“天津工業大學”公章,返還各學院發學生本人 |
7 | 6月18日 | 各學院 | 收齊《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存根》;補充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兵對象畢業后聯系方式及銀行賬號》電子版一并交學校武裝部 |
8 | 6月19日 | 校武裝部 | 向西青武裝部、市教委上報《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花名冊》、《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統計表》、《各級各類院校普查情況登記表》、《兵役登記(核對)統計表》;向招生就業處報傳《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花名冊》、《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統計表》 |
9 | 6月25日 | 招生就業處 | 完成各項數據的匯總統計工作,并按照相關要求上報就業數據(預征合格者按照就業報數);對應征入伍的畢業生,按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事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
10 | 10月31日前 | 各學院 | 根據掌握的預征對象離校后的準確通訊方式,提醒他們到戶籍所在地武裝部報名應征,并上交《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和《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
校武裝部 | 若未進行預征的畢業生以及預征女應屆畢業生報名應征,應回校補辦相關手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予以辦理,由校武裝部牽頭 |
11 | 12月31日前 | 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和同級教育部門 | 預征對象批準入伍后,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并會同同級教育部門對入伍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加蓋公章 |
12 | | 區、縣教育部門或學生本人 | 學生應征成功,收到入伍通知書后,區、縣教育部門或學生本人要及時要將戶籍為所轄區的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1份)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2份),寄送至我校學生處武裝部。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延長線399號天津工業大學武裝部王有璽收,郵編:300387 |
13 | 年3月 | 財務處 學生處資助中心 | 收到材料10個工作日內,上報天津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收到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的15個工作日內,按有關文件要求,完成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 |
14 | 年12月 | 財務處 學生處資助中心 | 市教委資助中心將返還學費打入學校賬戶,由資助中心聯系學生本人,并將學費返還及時發放到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