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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代碼:13897
五、學院地址: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柳口路99號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海河園院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文惠南路
六、學校簡介:
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是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由天津理工大學和天津中環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創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全國十大魅力城鎮的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古鎮。
學院緊密依托天津理工大學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和天津中環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的雄厚實力,瞄準國家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內涵建設,實施轉型發展戰略、人才強校戰略、校企合作戰略、文化引領戰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設中環特色的應用技術型高校。
學院設置了自動化工程、機械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工程、經濟與管理5個系。開設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23個本科專業(含方向),形成了以工為主,工、管、理多學科協調發展態勢。目前,學院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3%,現有在校學生(含高職升本科、中職升本科)7000余人。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管理、財務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新生,第一學年在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海河園院區就讀,第二至四年在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主校區就讀。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設立招生監督舉報電話,全面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使用需經院招生委員會審批,用于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學院提出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調整意見,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 學費標準:學費收取執行政府制定標準,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聯網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收費16000元/年?生,工程管理、財務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收費15000元/年?生。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收費標準為六人間1000元/年?生、四人間1200元/年?生。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18年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的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平行志愿錄取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