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了新修訂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對各分省命題省市的要求,結合《天津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教學實際,《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以下簡稱“考試說明”)進行了相應修訂。
2017年天津卷考試說明是在廣泛組織調研、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專家修訂的。總體而言,考試說明重在貫徹國家考試大綱修訂的精神和指導原則,穩字當頭,兼顧創新。同時,立足我市教情、學情,旨在為高三學生的復習備考提供有力依據,實現高考改革的平穩過渡,確保高考的權威性、公平性。
一、能力要求與內涵方面的調整
遵照新修訂考試大綱的精神,2017年天津卷考試說明全部九個學科,在能力要求與內涵方面的表述與考試大綱保持統一。集中反映高考立德樹人、服務選拔、導向教學的核心立場;同時,進一步優化知識結構,突出考試內容的整體設計和科學構建,形成“一體四層(即考查考生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和核心價值四個圈層)四翼(即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創新性四項要求)”的高考評價體系,不斷增強高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公平性。
二、考核內容方面的調整
考慮到學科的完整性、中學教學的延續性、學生的學業負擔和我市于2020年基本建立全新的考試招生模式等因素,本次考試說明的調整以刪減選修模塊的考核內容為主,不增加教學中沒有開展過的選修模塊的內容。具體變化如下:
(一)語文
在“古詩文閱讀”部分增加“了解并掌握常見的古代文化知識”的考查內容。
(二)數學
刪去“幾何證明選講”模塊的考核內容。
(三)化學
刪去選修1“化學與生活”模塊的考核內容。
(四)地理
刪去選修5“自然災害與防治”模塊的考核內容。
各學科考試說明將于近期面向社會公布,2017年天津市高考命題將按照新修訂的考試說明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