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理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和《天津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一年后,原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已修課程成績合格,且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本專業同年級前10%的學生或取得學籍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我校其他專業學習者可申請轉專業。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未轉過專業者,無違紀處分記錄者。學生轉專業,須由學生本人書面申請,所在學院提出建議,經申請轉入的學院考核擇優錄取,報教務處批準。學生轉專業后,原已獲得的課程學分的轉換與認定由轉入學院負責。轉專業學生應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達到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畢業資格。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由專科(高職)升入本科者、正在休學、保留學籍者、已達到退學條件者、藝術類、體育類特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