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專業 | 招生類型 | 計劃數額 | 分省計劃 |
繪畫 | 文史 | 12 |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美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確定專業測試合格人數及分省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我校按照不超過1:4的比例確定分省計劃數,如合格人數達不到要求則不安排招生計劃(注: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成績排名前10名,繪畫專業成績排名前5名不受此限制)。 |
環境設計 | 文理兼招 | 24 | |
視覺傳達設計 | 文理兼招 | 22 |
招生專業 | 招生類型 | 計劃數額 | 分省計劃 |
繪畫 | 文史 | 12 |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美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確定專業測試合格人數及分省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我校按照不超過1:4的比例確定分省計劃數,如合格人數達不到要求則不安排招生計劃(注: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成績排名前10名,繪畫專業成績排名前5名不受此限制)。 |
環境設計 | 文理兼招 | 24 | |
視覺傳達設計 | 文理兼招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