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考試科目、分值、時間: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考試25分)、科學200分、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100分、體育40分,總分760分。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科 目 時 間 | 6月13日 (星期六) | 6月14日 (星期日) | 6月15日 (星期一) |
上 午 | 語 文 (9:00-11:00) | 數 學 (9:00-11:00) | 英 語 (含聽力) (9:00-10:40) |
下 午 | 科 學 (2:30-4:30) | 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 (2:30-4:10) | / |
2.考試命題:根據學科《課程標準》和省教研室編制的《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規定的考試范圍、內容標準和要求命題。試題應體現新課改理念,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強化能力運用。加強試題與社會生活的聯系,注重應用、注重能力,特別是在具體情境中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整體難度系數控制在0.7左右。
3.考試形式與要求: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科目采用開卷考試的形式(所帶資料限于紙質),其他學科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英語科目先進行聽力考試,再進行筆試。聽力考試以考點為單位采取有線放音或錄音機播放的辦法。
各學科統一使用答題紙答題并禁止使用計算器。